分卷阅读22
书迷正在阅读:一夜种情、人生苦短,必须性感、给反派送老婆![快穿]、腹黑老板美秘书(H)、重生之心甘情愿、这年头,写文真不易、瑶山上的妖怪们、邪君的便宜夫人、(猎人同人)心之所属、我是万人迷我怕谁[快穿]
后,在冬寒初起的十月,便没熬过。连太后如今却也是才四十多将近五十的年纪,不算太老,但也不算年轻。她这一生,也可算是熬过去的。纵是连氏有再多嚣张,连太后却是王朝最为尊贵的太后,身份在那,又掌着凤印,可说是连氏与王国的核心人物。连氏在那一日,李彧便从不可说是真正的君王。如今连氏一去,便是朝野动荡之时。平时虽瞧着连松甚为嚣张,手中又掌着实权,但连太后一去,连松却可已是无源之水,只剩着慢慢干涸或者腐烂。人们看着表面光鲜、势焰滔天的权贵,看着他们手中一时持有的实权,便容易忘了,这权却从来不是真正属于他们的。这便也是当初连太后与连松,瞧上愿意迎娶连月的李彧的缘由。再立连家的一个皇后,对于连太后百年之后,延续连家的权势是至关重要的。连家以外戚的身份攀附在皇家这颗大树上,才借着发了光,一旦这层牵连被剥离,生长得再为粗壮的藤,也能迅速黯淡下去再被轻易地连根拔起。只是,自幼娇宠着长大的连月,无法像她长姐一般隐忍负重,为了家族的荣耀聪明地安分守己。不管怎样,随着连太后的驾崩,连氏眼见要走向衰落,但又整个家族生长得太大,也不会一促之间便没了生息。此时李彧与连氏之间的矛盾反倒比连太后在时更加尖锐了些。李彧在西京呆了近六个月,从十一月到来年的四月。二月初时,他便生下一个白胖小子,取名为李亨。大概小婴儿从来便有一种感应周边环境的天赋,若是疼宠的人多了,向来都要闹腾一些;若是身边能给他关注的人少了,便往往要听话许多。小李亨从刚生下,便十分听话安静,很少哭闹,这让李彧觉得省心许多。不出一月,小李?模样就变得清晰起来,那五官是像足了李彧,很是漂亮,眉眼处却与赵翼长得一模一样,很是正气清亮。生下他不足百日,李彧便回了洛城。他再三思量,还是未把李?带回洛宫。其实怀胎十月,眼看着这婴儿在自己怀里长了这许多时日,李彧心里也实在是很不舍。纵使前世他用尽手段,被人称作冷心冷情,可当自己怀胎十月生下的那软软小小的一团抱在怀里,便怎么也控制不住生出许多怜爱来。他想天下的女人,难怪没有不爱自己孩子的。而且他作好打算不带回洛城,有限的日子里便忍不住可劲地疼着宠着,几乎时时刻刻都抱在怀里,慢慢轻轻摸着他小身子的每一处。他父亲在西京陪了他许久,生产时也呆在身边,到他过了足月,捱不住杨氏时时催促,便先回了蠡吾城。杨氏不是个好相与的,若李济无故带回个男婴,府里只怕都不会安生,到时瞒不住,说不定还惹来更大的事。这对他来说,是个艰难的选择;但他深信,这是更好的选择。留给可信的人养在西京,要比带回洛城活下来的机率大许多。大概也正因为如此,只有如此短的相处时间,他才能放任自己去溺爱他这么软软小小的孩子。李彧的处境看起来很简单,不会有太大的权力在他手上,也不需要做很重要的决定。他只需要看着,学着,就可以了,然后保持安静。他不会太忙,但也不能妄图有所变化,只能深陷在这种状态里,才能满足连氏一族的期望。而对于整个朝野来说,无疑连太后是十分尊贵的,甚至超越于李彧这个不太那么名副其实的帝王之上,毕竟,连太后是名副其实的太后,李彧还要对其谨守一个孝字,毕竟承嗣先帝后,连太后也可算作其母亲。小李亨长到快四岁时,大概已有一年半没见过李彧了。对于李彧来说,一年也只能找机会见上李亨一次,一年半实在算不上一个太长的时间。但对于李亨来说,一年半前他才两岁多,即使他再聪明再早熟,对李彧也只有一个模糊的印象了。但那个模糊的印象,像所有小孩对父母的依赖一样,是十分美好而又温暖的。一年半,已经将近小李亨来到这世上的时间的一半,而自他记事记人以来,却再从未见过他爹,他心里实在憋了一个小小的愿望——当然,对他来说,那是个十分大的愿望。不过,在小李亨模糊的印象中,那个抱着他的温暖怀抱,不断哄他入睡的声音,应该是他娘的。因为根据他四岁的认知,那么美丽而又温柔的,都是小孩子的娘。在他四岁半的时候,筹划了将近半年的小李亨,在一个天还未亮的黎明,离开了他住的那个小院子。前一晚他充分发挥了他小恶魔的本性,折腾到奶娘半夜才睡,这时候正是酣眠的时辰,最是醒不过来。从后门离开的时候,小李亨看了看自己呆了四年的院子,不知道是不是预感到自己再也不会回来,幼小的心里倒难得生出些不舍来。这个院子不大,坐落在西京城里最密集的市坊,一条小巷子里,有沿街相对的几十户人家,每到早晨和傍晚,都十分热闹。门口有两颗歪脖子树,树根都长到门口的石缝里去了,凸出来好大几块。小李亨最喜欢坐在凸出的树块上玩,玩蚂蚁也好、树上掉下来的毛毛虫也好,还有绿色的螳螂、褐色的蛐蛐,夏天里还有蝉,这个是小李亨最喜欢的。因为蝉会叫,一直不停地叫,就像在和他说话一般,让他觉得不那么孤单;那透明的翅膀,细黑色的纹络,也让他觉得十分漂亮,还有柔软有弹性的腹部,都让蝉成为他最喜爱的玩具。当然,毛毛虫是他不那么喜爱的。记得第一次直接用手去拿时,他那胖乎乎的小手就起了一大块红包,又疼又痒,还泛着落干血色的白。不过,他记得当时他娘在他身边,给他吹了好久让他不哭,还给他抹了清清凉凉的药水,便也让他觉得那段记忆不是那么可恶了。他觉得,他那时肯定还是很小才会哭的,现在,他已经很少会哭了。当然,他门口的树下也会聚集着小巷子里所有的小孩,包括小男孩还有小女孩。因为他是这条巷子里最漂亮的小孩,小孩子们玩时都忍不住凑到他身边。不过,有次有个虎头虎脑的小胖墩傻着脸对他说,“哼唧哼唧,你长得这么漂亮,以后当我媳妇好不好?!”小李亨气得一下将自己的小拳头用力打到了小胖墩的脸上,小胖墩顿时豁了一颗半的乳牙,转身就哭着回去找他妈去了。小李亨虽然才四岁,却从小就力气大,根骨好,不太像李彧,倒是有些随了赵翼,竟也一拳能将小胖墩豁了牙。小李亨一来最讨厌别人叫他哼唧,二来,那小胖墩竟然让他当他媳妇!幼小的他,模糊中只觉得这小胖墩太想入非非了,他想,他可是要娶个像他娘一样的媳妇的!话说小李亨被叫哼唧却也是有原因的。有次他问来看他的张叔,为么他娘给他取名叫李亨。张叔告诉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