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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见他

    

初见他



    2009年的夏天。

    伴随着下课铃声响起,女孩埋在两臂之间的头抬起来。

    何念转过脸,被同桌糊了一脸的鼻涕和眼泪整懵了,“你怎么了?”

    盛夏抽了两张面巾纸擤鼻涕,因为哭泣,她肩膀一抽一抽地抖动,晃了晃手中的书,“太难过了……”

    何念瞧了一眼封面,**逆流成河……

    “……你还是少看点这类书吧,明知道给自己添堵何必呢。”

    何念好言相劝。

    盛夏四十五度仰头,一脸沉重:“你不懂。”

    她就这么一个爱好了。

    “……”

    何念哑口无言,转过去继续写作业了。

    盛夏手撑着下巴,继续唉声叹气伤春悲秋。

    前桌王亚萌转过头来:“我的夏,去不去上厕所?”

    边说着抛了个媚眼。

    “不去。”

    盛夏摇头,她对这些人以上厕所之名行看级草之实的行为没有兴趣。

    不就是一块皮,再好看能有多好看呢,况且她的身边多的是长得好看的男生,爸爸是开经纪公司的,她从小见过的明星艺人数不胜数,众所周知,娱乐圈最不差俊男靓女。

    她不屑地耸肩,翻开小说的第一页又趴到桌上。

    好虐哦,她要再看一遍。

    在青春疼痛文学的熏陶下,盛夏那段时间变得神经兮兮的,觉得自己就是被上帝遗弃人间的天使,爹不疼娘也不爱了。

    傍晚放学时,她谢绝了家里司机的接送,自己一个人慢悠悠地在街上晃荡。

    夏天的天气阴晴不定的,明明前一秒还阳光普照,在她走进一条巷弄时就下起了瓢泼大雨。

    没有伞的行人四下跑开去找避雨的地方,她也赶紧钻到一家闭着门的商铺屋檐下。

    连老天爷都跟她过不去,是觉得她还不够可怜吗!

    她恨恨地嘀咕,脚上粉色的单鞋一上一下点着面前的小水坑,轻声哼唱着最近听的流行歌曲。

    值得庆幸地是,这场大雨来得快去的也快,天色变得灰暗时,雨势变成了蒙蒙小雨。

    司机叔叔可能是还没见她回到家,打了电话来问她在哪里,需要再来接她。

    “不用的,我就快到家了。”

    她把手机往校服裤兜里一放,将书包高高举在头顶就往外跑,也才跑了十来米远就停下了。

    这条小路坑坑洼洼太多,不看好就踏下去,很容易被黑污的雨水溅到身上。

    盛夏怕脏,宁愿慢慢走,淋点雨也无所谓。

    电视剧里不都是这么演的嘛,女主角在雨中行走往往就会邂逅男主角。

    念及此,她干脆将书包重新背在身后,在寂静的小巷里一步一步慢慢地走着,脑海忽然想到了课本上的《雨巷》。

    盛夏摊开空空如也的掌心。

    她也需要一把油纸伞。

    以前怎么没发觉这条小路这么长,怎么还没看到卖伞的超市呢,那些在雨里行走的主角们都有病吧。

    有车不坐非要自己走这么一条烂路的她也挺不正常的。

    盛夏在心里不停地吐槽,感觉到上方落下一片阴影抬起头看了看。

    不是油纸伞呢。这是她的第一反应。

    而等看清撑伞人的脸时,她听到了自己扑通扑通的心跳声。

    她的男主角,原来在这里等她。

    盛夏是一周后才知道那个送自己伞的男生叫什么名字的。

    周一升旗时,她站在班级女生堆里中间的位置,距离主席台不算近,但是莫名其妙地就能确定,在国旗下发表讲话的男生就是那个借她伞的人。

    在这之后,她几乎没费什么力气就打听到了男生姓甚名谁。

    “之前叫你去看你不看,他就是我们高二的级草呀,霸榜年级第一的考神,他们班好多人考前都要拜他的……”

    盛夏愁眉苦脸:“哦……”

    这么优秀的男生肯定特别鄙视她这种成绩常年垫底的女生吧。

    虽然同在重点班,但她的学习却一塌糊涂,能进四中读书全靠她爸爸肯砸钱。

    完蛋。

    早知道今天,她一定从娘胎里就开始学习。

    何念发现,她的同桌最近都不看小说了,上课积极听讲,虽然总是听到一半就忍不住打瞌睡,但可以感觉到,她有在努力让自己投入学习中。

    另一个重大的改变,则是她课间上厕所的次数越来越频繁,频繁到何念一度以为她的膀胱出了问题……

    在一个早上被盛夏拽着去了三趟厕所后,刘亚萌先忍不住问出来:“夏夏,你尿频?”

    盛夏一脸懵:“没有啊。”

    “那你干嘛一早上都在跑卫生间?”

    “……”

    不是你们喜欢在上厕所的路上“顺便”瞅一眼级草吗……

    虽然她一直没看出哪里顺路,四中的教室,一栋四层,一层有六间,她们在二楼尽头的11班,级草在楼上的12班,放着同楼层的厕所不去,非要脑抽地多爬一层楼梯到楼上去,美其名曰锻炼身体。

    其实12班的教室原本也是在二楼的,但因为去年招了批新老师进来导致教师办公室不够用,学校就把一楼的一间教室改成了办公室,如此一来12班按顺序就被分到了3楼。

    差一点就是隔壁班的关系了呢。

    盛夏拍拍脸打起精神,拉上刘亚萌的手,“走走走,早去早回。”

    前两趟都没看到人,这一次还看不到的话,她就下午再去!

    很长一段时间里,支撑盛夏早起上学的动力都是江无,因为只有在学校里才有可能遇见他。

    而喜欢上一个人的神奇之处在于,总是能一眼在茫茫人群中捕捉到他的身影。

    盛夏后知后觉地发现,除了每天多跑几趟厕所外,能光明正大瞟一眼江无的场合还有一个——做广播体cao时。

    课间广播体cao的队形都默认每个班男生一排女生一排,盛夏在班里个子中等,但每次做cao时都站最后一个,以前是为了方便偷懒,现在嘛……

    她小幅度地偏头看向邻班男生队伍最后一位的江无,黑色宽松的T恤配上浅色的牛仔裤,脚踩一双白色板鞋。

    背影很好看,就是好像太高了。

    盛夏愁眉苦脸地挠头,决定以后的早餐都要多吃鸡蛋牛奶。

    这天轮到盛夏值日,除了要打扫教室卫生,还要负责把教室门口一个将近她半人高的垃圾桶拎去学校的垃圾收集处。

    晚风拂面,越临近垃圾收集站空气里的恶臭味越浓,在她使出全身吃奶的劲儿终于把垃圾桶拖行到垃圾收集处后,她悲伤地发现——收集垃圾的铁箱太高了。

    她忍受着窒息的臭味,试了好几次依然没能成功把垃圾倒进铁箱里,鼻尖倒是冒出了细密的汗。

    恰在这时,突然天降一双手拎起沉重的垃圾桶,从垃圾被倒掉垃圾桶又放回地上,整个动作持续不到几秒。

    盛夏回过头,一张精致好看的脸映入眼帘。

    比她弟弟还顺眼。

    她脑海里闪过这个念头,等意识到面前的人是谁后本能地屏住了呼吸。

    是江无啊。

    两个人离得特别近,连他卷翘的睫毛都能数得一清二楚。

    以前怎么不知道自己是个颜控,她不是应该对好看的人免疫了吗。

    她盯着对方看了好几秒,突然觉得很不礼貌赶紧低头,面色微红低低说了句“谢谢”,希望对方没有发现她的小心思。

    江无一双凤眼泛着流光,不咸不淡说道:“以后倒垃圾让班里的男生来。”

    说完转身就离开了,盛夏就发现,这个人有点爱管闲事还有点小高冷,借她伞时也是抿着唇有点不耐烦的模样。

    那把伞被她晾干后妥善地保管在她上锁的抽屉里。

    就不还给你。

    她撇嘴,搞得她很想来倒垃圾似的,她决定以后要多锻炼身体练习臂力,下次倒垃圾再也不求人。

    马上升入高三,期末考试后只有短暂的小半个月暑假,盛夏又捡起她的言情小说,没办法,考得太差,只有言情小说男女主们甜甜的美好爱情能安慰她了。

    2009年的夏天,大家看言情小说大部分会选择去书店租借,盛夏担心被mama看到了撕她的书,她干脆直接去书店,看完了就能还给老板。

    书店除了日常卖书租书在还兼卖奶茶,临窗的部分放了一长排的书桌和长椅,和她一样蹭书看的人不少,几乎人手一杯奶茶,家里的阿姨告诉她,外面的奶茶都是奶精勾兑的,喝了会变胖变丑,盛夏自己带了水杯,里面装着阿姨熬的绿豆汤。

    她挑好想看的书,见惯常坐的位置已经有人,只能挑了个背对窗户面对着收银台的地方坐下,这个位置相对来说不够安静,常常有人来回走动,但盛夏被期末考试突击复习折磨了小半个月,此刻只恨不得一目十行一天看完三四本。

    沉迷在男女主爱恨纠葛的世界里无法自拔。

    她今天拿的是一本校园言情小说,书名是《温柔校草霸道爱》,描述的是发生在高中校园里的爱情故事,温柔体贴的男主每每遇到女主的时候都会想法设法调戏女主引起注意,和所有的玛丽苏小说一样,女主不为男主的美色所迷惑,然后男主只能霸道的给自己加戏强撩女主,期间男主做了很多让女主感动的事情,最后女主被感动,两个人就在一起了。

    盛夏合上书本的最后一页,有段时间没看校园言情的她被甜出了新高度,决心以后少看青春伤痕文学,虐心虐肝整得她前段时间人都忧郁了。

    盛夏也想和楼下的大帅比级草早个恋,就是没那个胆表白。

    整个四中最不缺的就是暗恋江无的女生,被他拒绝的女孩子都可以再组一个班级了,个个都比她盛夏优秀。

    自卑的盛夏害怕被拒绝,能在课间时间偷偷地看一眼喜欢的人就好。

    她伸了伸懒腰活动酸疼的脖子,然后就看到了坐在她旁边只隔了一臂距离的少年。

    心里想的人,刚好就出现在你面前,这种惊喜。

    帅气的侧脸轮廓优美,纤长浓密的睫毛在眼周投下一圈小小的阴影。

    她悄悄伸长了脖子想看看对方在看什么书,看到书本封面的书名后,悄悄闹了个大红脸。

    那是一本,听说里面有太多不可描述的情节而被禁止再版的书籍。

    他是怎么找到的,书店老板竟然偷藏了这种书?!

    江无似乎是察觉到她的视线,从书里侧过头来,刚好对上她打量的视线。

    盛夏一惊,像个被逮个正着的小偷抱起书落荒而逃跑进藏书区。

    她把书放回书架,又悲催地发现自己水杯还放在桌上,不得不又跑回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拿了水杯,跑出书店的时候还捂脸。

    不只是因为偷看被抓到,还是因为发现喜欢的人在看那种书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