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娃娃亲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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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娃娃亲哥
我从浴室出来时,我那倒霉哥也刚好回来。
不是大狗,是向印。
在陌生的地方,打好人际关系极其重要,但我没想到当我亲切地喊哥的时候,他一蹦三尺远。
“不是什么人都有资格叫我哥的。”精致的洋娃娃高昂脑袋,用鼻孔冲我说话。
哟,棋逢对手,居然有人比我还能装。
他用鼻孔对着我,我就把半个身体都撅过去,给他表演了个下腰,血液倒流让我脑袋充血,但我仍不忘呛嘴:“我家狗我也叫它哥,但你和它地位孰高孰低,我还得再掂量掂量。”
漂亮小孩儿被我气到眼睛不是眼睛,鼻子不是鼻子,干净修长的手指怼上我额头骂道:“你,你……你才是狗东西!”
说完转身怒气冲冲地跑上楼梯,咚咚咚的声音我真怕他把楼梯踩塌。
唉,我有两个乐子,一个被我气回了房间,另一个也被我气回了房间。
深思熟虑后,我还是决定挑软柿子捏。
于是我敲响毕回房间的门。
“显眼……呸,毕回,你在不?”
我没礼仪,我敲门声大,敲半天,这个门没开,对面那个门反而砰地一声被推开。
白金木门碰到墙壁后反弹,正好砸中向印那颗黑毛脑袋,他吃痛捂头,仍不忘吼我:“乡巴佬,吵死了!都11点了,你不睡美容觉我还要睡呢。”
美容觉?
我瞅了眼对面人吹弹可破的白嫩肌肤,又看了眼自己骨瘦如柴的手腕,顿悟。
原来他的好相貌是养出来的啊?
我还以为是天生的呢。
向印骂完我就缩回脑袋关门,生怕我再恶心他,与此同时,毕回房间的门被从内推开。
他应该是刚洗完头,头上还蒙着条白毛巾,不断有水珠顺他的发梢滴落。
“阳小姐,有事吗?”声音冷淡,大概是我给他取名“三狗”的怒气未消。
但这关我什么事?难道我还得哄他吗?
我颐指气使道:“我饿了,给我做饭。”
这是命令,不得不从。
毕回认命地走进厨房找到把面,在深夜11点给我下面。
热腾腾的面条被端上来摆在我面前时,上面还坐着个被剥得圆滑的鸡蛋,我兴冲冲地拿起筷子开始狼吞虎咽,浑然不顾颜面。
毕回坐在我对面,也不知道在干嘛,但他没面条吸引人,我懒得看。
他在观察她。
这女孩儿吃面的时候极其安静,毛茸茸的脑袋一耸一耸地吸溜面条,却没发出一点儿声响,和她白天叽叽喳喳的样子截然不同。
每吃一大口,她还会特意停下来,像只慵懒的猫眯着眼享受,摇头晃脑。
深夜时分,别墅区一片寂静,昏黄的餐厅灯光淡淡萦绕在她身边,毕回竟觉得难得的安宁。
没有刻意的刁难,没有故作高傲的神态,她也不过是个刚回到家,却连亲生母亲都没能见上一面的小女孩。
来到陌生的环境,遇见的第一个亲人竟恶意地称她为乡巴佬,甚至都没有人记起她还没吃晚饭。
是了,她的晚餐饼干早已被他砸得稀碎。
怜惜之情升起,毕回默默叹出口气。
他之前怎么会幼稚地和她作对呢?
明明只是个故作骄矜的小孩子而已。
原本冷硬的心塌掉露出柔软的一角,毕回难得真心爱怜起一个人,想对她好,想让她体会到家的温暖,无需再顶着不合群的面具。
于是他去微波炉热了杯牛奶放在她面前,女孩儿本就圆溜的眼睛登时明亮起来,对他朗声道:“哇,谢谢。”
毕回不自觉嘴角上扬。
看到她,就像看到曾经孤单的自己。
给她温暖,也是给过去的自己温暖。
全然不懂对面人的心理变化,我盯着那杯热牛奶心里满足得冒泡泡。
有什么能比淋场冷雨后洗个热水澡,吃碗热腾腾的面,再喝杯热牛奶幸福呢?
我的快乐就是如此朴实无华。
呼——爽哉。
突然觉得对面的人都顺眼不少,我大手一挥,决定把制定好的折磨人计划先推一推。
至于什么时候再执行,看他表现吧。
“向阳,早点睡,回房间后别贪玩,明天还得去学校。”
真煞风景。
我的笑容僵在脸上,一丝丝龟裂。
明明是善意的提醒,我却觉得比二月的风还冷冽。
未成年的小混混最怕什么?
当然是被关进学校。
我愤恨地盯向毕回,之前那点改观荡然无存,决计即刻重启折磨计划。
“谁让我去学校的?”
“向女士。”并不知道向阳对学校的厌恶,毕回慈祥地微笑说出这个名字,试图以此让她感受到母亲的关怀,感受到温暖。
殊不知,这笑在向阳眼里就变味儿了。
嘲笑!
明晃晃的嘲笑!
“我以前都没去过学校,读什么书,天书吗?”我抱臂高抬下巴给他出难题。
这个问题显然确实难到了毕回,他思考好一会儿才答道:“按你的年龄,应该是直接插班高二,高一的内容你可以先试下自学,不行的话……没事,回家我教你。”
“你很厉害吗?”我挑眉,不自觉脑袋又往上扬高几分。
他教我?
他有什么资本教我?
“还行,就是高考700多分而已。”
我乖乖闭嘴,埋头刨面。
他确实有资本教我。
喝完汤底,丢开筷子,我干脆小跑回卧室睡觉,独留毕回一个人静静收拾厨房。
翌日,曦光倾洒,我还在赖床,毕回已经穿戴整齐站在我床边,催促我起床。我当然不肯,和他进行大概半小时的拉扯,最后还是被打包抱起丢上去往学校的轿车。
慢吞吞地爬上车门,又看见个不速之客。
“乡巴佬,你没资格坐这辆车,你一上来空气都变酸臭了!”
洋娃娃挺直脊背端坐在红皮车座上,酒红与宝蓝色交织的校服一丝不苟地贴合在他身上,阳光下一头金发险些闪瞎我的狗眼。
金发?
他昨晚不还是黑发吗?
难道……昨晚那场大雨给他头发褪了个色?
这真的憋不住,我嗤笑出声,甚至根据美学考虑,还细心提醒他:“你把眼珠子也染成金色的会更好看。”
不知道哪个关键词戳到他的痛脚,洋娃娃立刻像被踩中尾巴炸毛的猫一样向我扑过来,他苦苦维持的体面崩塌,我俩在车后座互殴起来。
最后还是毕回出手把我给扯开。
洋娃娃好不狼狈,酒红色打底、宝蓝色描线的外套被扯在地上,身上的无袖毛衣也松松垮垮挂在身上,正抱头怒瞪我。
我就不一样了,不仅衣服完好无损,手上还抓着把金毛。
小样,跟姐斗。
我在外面打架时,你还不知道在哪个犄角旮旯染头发玩儿呢。
或许我天生点满气人天赋,福至心灵,我从车载冰柜中拿出瓶矿泉水,倒在手里的金毛上。金毛霎时褪色,露出原本的乌黑色,金水也流淌我满手。
我挑眉望向他,只见他深呼吸几口气,颤抖着手指我却说不出个好歹,两颊都被气出薄红,可连扑上来打我都没勇气。
后续就是他在骂,我在听音乐,塞着耳机的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