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勾引

    林至渝初见方庭信的时候,是一个秋日的下午。不知道是因为微扬的秋色,还是他清瘦的背影,抑或是他办公室书架上成套的绛红皮书脊,熏出来的那种古朴气息,她记得那是个秋日的下午,忘不了。

    她轻轻扶着门,他背着她,伏在笔记本电脑上打字,嘀嘀嗒嗒,她看不见他。她突然停下来,像戏子行将出场,预知台上厮杀热闹,便停下来,吸一口大气,再迎上去。

    “我叫林至渝,是你的学生。”

    他没有停下来,继续打字,边说:“哦。朱老师可没告诉我是个说普通话的。”

    “我在内地长大,广东话也不会说。”

    林至渝原是朱老师的学生,打算跟他做一个“自媒体时代沉默的螺旋现象分析”的研究题目,朱老师发现得了肺病,要告一学年的假,便郑而重之将林至渝介绍给方庭信:方庭信是香港传媒学术圈的活跃分子,左/翼理论与实践很有一点基础。朱老师拍拍至渝,告诉她还得替方庭信做一个专论课程的助教。林至渝一蹙眉,心里不畅快,脸上还得向朱老师对着。朱老师是内地人,他明白在那里做社科研究的局限,却把她推给一个左/翼分子……等回了大陆,也不知哪所高校期刊肯收她的文章。

    “你有了大纲没有?导修课的课程表呢?”

    还是没转过身,一直在打字,林至渝倚着门框,突然感到非常委屈,因此只倚着门,不言不语。

    他在敲,拍拍,嘀嗒,愈打愈慢。他以为她走了吧。林至渝就这样站在一个陌生男子门口,在考虑应该说“我走了,不跟你做课题”,“对不起,添了麻烦”,还是“大纲和课程表都没有,因为本来朱老师会帮我”,但结果她什么也没有说,转身要离开。

    “喂,我这里有一份书单,课程表,拿去,看完了再来找我。”

    他快步追她,她看他,方庭信,三十四、五岁的年纪,清爽瘦削,作为大学教师,不戴眼镜,很难得。墨黑的眼珠低垂着,不看她,眼下吊着眼袋,很疲惫。他把一叠A4纸塞入她手中,又回到办公室,背着门,继续敲着电脑,没有关门。林至渝一看手中的书单,猝然一惊,回头找他,站在他背后说:“方老师,我没有读过马尔库塞!”他一皱眉,说:“唉,你怎么念的新闻学,不如去念家政。”林至渝一动不动望他,不言不语,只望他。方庭信见到她双目,真伶俐,一黑一白,不染红尘。方庭信心里想,“老朱立心不良。”口里说:“我教你。”

    因此,林至渝的工作时间是早上九点至晚上十点。在中环金融中心上班的丈夫抱怨:“怎么你读博士,比我还要晚下班!”林至渝笑了笑,化五指为梳,梳着丈夫的头发,“没办法,碰到很严的老师。”

    方庭信先从学报着手,然后要林至渝看一点入门书,再推给她大师的经典作。林至渝读得两眼昏花,咬咬唇,却从没有一句怨言,正如当年她眼看父母仳离,她自始至终没有叫喊过,劝过,说过,只是咬着唇,私自申请去外地读大学,后来又去了香港,在这边结婚成家,大陆是她遥远的故乡,回不去的离岛。

    林至渝从不觉得埋怨有什么用,所以她跟方庭信很少话,只是接过书单,交他读书报告。她从没有读过左派社会学大师的著作,一个月内,她从马克思读到法兰克福学派,连方庭信也不禁刮目相看。林至渝最多话是带读导修课的时候,不过方庭信不知道。

    方庭信讲课的时候,神采飞扬,林至渝就坐在课室最后一排椅子,倚着身,只看他,她想他也不知道。学期末的最后一课,他大讲自己去美国参加学术会议,见到哈贝马斯本尊的经历。说得眉飞色舞。林至渝想,他再年轻点的时候,必定非常挺秀。

    下课的时候,林至渝没有动,只是轻轻按着自己的心,心中有鸟,她想从此折翼。方庭信远远的见着她。在此当儿,林至渝眼前一闪,是一个同班不同导师的男同学。穿着白衬衫,同她年龄相仿,二十七八的年纪,向林至渝咧嘴笑。林至渝不禁苦笑,这人,导修课从不提前准备,上课时就倚仗着小聪明,在所有人面前侃侃而谈。

    男同学说:“林小姐,多多指教,请你吃饭好不好?”

    林至渝低头,想起今天忘了在左手无名指戴婚戒。不过,开学几月,她倒每日心照不宣地忘了这回事。

    她说,“好。”

    “这位同学,林小姐有事与我倾谈,你下次再来吧。”方庭信远远地说。

    男同学侧侧身,斜了方庭信一眼,对林至渝说,“我再找你。”随而挽着装网球拍的大袋走入阳光中。

    课室的门关上,林至渝觉得室内很苍白。方庭信说:“喜欢去哪儿吃饭?”她低下头,脸上一丝微笑,像捧着一杯水,小心不泼出来。

    他带她到尖沙咀一家意大利餐厅。林至渝呷着白葡萄酒,二人默然。他的话大概已在课堂讲尽。他忽然说,“你的白绒裙,真好看。”林至渝抬起头,笑。眼前这人,熟读霍克海默、哈贝马斯与本雅明,但连绒和毛都分不清。林至渝说,“你的红皮领带也很好看。”其实他系的是一条灰蓝色的现质领带。方庭信一怔,才不禁笑起来。

    学期完毕,林至渝忽然觉得圣诞假期太长。她不知是思念方庭信给她的功课,还是他的人。三番四次,她走过他的办公室,总禁不住停下来,但不见他。因此,林至渝放着胆子,养成每天到他办公室看一看的习惯。林至渝就这样看一看,靠着门,好像靠着一个人一样。直到一天她碰到他。

    方庭信原来长得比她高这许多。他低着头,笑说,“怎么天天来?我在对面的阅览室见到你呢。”

    林至渝满面通红。他走近一点,说:“既然来了,就不要走。”林至渝发现她稍微前倾便可走进他的怀抱。她退后一步。方庭信依旧笑容满面,他没有逼上前去,因为没有这样的必要。

    他为她准备了下午茶,因为方庭信的教师宿舍都是英式建筑,大白木框落地窗,墙上爬着紫藤花,阳光细细,林至渝知道这全然是英国式阴谋:他的客厅这样干净整洁,地毯上还放着一双簇新的丝质睡拖,林至渝看着分外惊心,有点后悔,何以要到他家来喝下午茶。她摸索着空空的左手无名指。她一个结婚两年的人。

    但他只给她看一点旧照片,他用红笔把自己圈着,向林至渝说:“这就是方庭信。在我旁边的旁边,这老头,就是哈贝马斯。”这是许多年前的事了,他大概翻来覆去给每一届学生提及。林至渝想说:“我听过很多遍了。”但她没有说,只是伸手,碰一下他的脸,他顺势蹭她掌心,帮她完成这个绵软的抚摸。

    林至渝说:“我可否再要一杯鸳鸯奶茶。”

    他去的时候,把睡拖踢翻了。林至渝脱掉鞋,赤脚在红地毯上摩摩擦擦,但觉又热又痒,他回来的时候,她穿上那双嵌着粉绒毛的丝质睡拖。林至渝始终没有喝那杯鸳鸯奶茶。他把她拉到膝上,一同陷进沙发里。她低头坐着,感到他的双眼在自己脸旁发亮,像个耳坠子一样。他顺着气息将她吸进去。即使他们只能有这样的刹那,那又如何?

    她想,仿佛已经一整天了。时间缓慢下来,成了永恒。

    方庭信的手拉扯着她的绒裙,熟练褪下黑丝袜。坐在他身上使她感到极其灼热。他挥打着返祖般的尾巴,轻轻棰击她。

    他将她压倒在沙发,不停地吻她。他的亲吻游移着,从脸,到颈,再到乳。他的头毛毛地摩擦她裸露的小乳。她见他瞥了一眼起鸡皮疙瘩的粉色乳/头,然后才含进嘴里,那痒丝丝的吮吸又在不断摩擦她,针刺她。

    他很掌握抚摸与亲吻的时机。继续向下。她感到一只兽在吃她,从自己竖起的大腿间看见他低俯的头。他一次次深扎进去,渐渐塞满她。急吻着花瓣似的,她内里的蓓蕾。她仰头低吟,以指为梳,手指深深梳着他短而硬的发茬。

    方庭信舔着嘴唇撑起身,将他警棍般的硬物撑满她。“疼。”林至渝惨叫一声,咬他锁骨一口,五官却快乐地散漫开来,颤抖着接纳他的全部。他一口气冲上她的胸口,就在她左一下右一下地晃着头时,他对她的脸看得出神。

    “喜欢我么?”方庭信喘着气问。

    林至渝望着天花板,如溪舟一样起起伏伏。

    他莽撞地又顶她几下,“喜不喜欢我?”

    “喜欢。”她气若游丝,“喜欢你,好喜欢你。”

    犹如听到发号施令,他开始狂乱地奔驰,一支弩箭射中背部,使他又咬牙又喘息,还是驰行不止。几次急剧的冲锋后,他向前一倒,身体里涌出热的洪流。一个柔软平滑的rou饵从无齿的咬啖中凉凉滑出。

    林至渝抬眼看墙上的钟表。半小时过去。比丈夫久多了。她搂着他窄窄的背脊不放,头埋在他肩窝,无声地笑了。

    “你的眉是这样走的。”林至渝一只手指追踪着,挑过他随触随合的眼皮,再小心翼翼沿鼻梁而下,检点每一样东西,看自己买了什么。他看起来焕然一新,一拥有就不同了。

    待她穿好衣服,回到客厅,鸳鸯奶茶已经冷透。她不由打个冷颤。方庭信从身后紧紧抱她。他从未想过,林至渝可以是这样热情的女人,在他身体上留这么多细密的牙齿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