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忙着找工作,有人忙着考研。因为四年的时间她学习依然很努力,很轻松地就保送上了本校一个知名教授的研究生。方mama和爸爸听说女儿要上研究生以后喜悦之情无法言表。曾几何时,他们对傻妞的期望是将初中混完,毕业了就开一个小店,到了二十岁就找个人嫁了。不得不承认,他们一度对于傻妞的智力绝望了,没想到她一步一步走到现在。她现在在学业上很出色,曾几次代表学校参加比赛,小小的个子也长大了,像别的女孩一样窈窕淑女。他们不得不承认,傻妞能有今天这番模样,有很大的一部分都是张遥的功劳,是他耐心地教傻妞学习,他护着傻妞快快乐乐地度过了初中,而如若不是他,傻妞也进不了高中的大门,更别说大学了。这几年来,他们没有再听到张遥的消息。傻妞似乎也忘记了张遥了,渐渐地提到他的次数越来越少。毕业的时候,傻妞将一些东西搬到了寄存处。一些用不着的书等就搬回家里去。方mama和方爸去学校里接她。他们第二次来到了傻妞的宿舍,第一次地时候是大一开学的时候,来到这里,不胜唏嘘。室友有两个找到了工作,还有一个和傻妞一样读研究生。傻妞是最后一个搬的,她让爸爸mama坐着,然后自己拿着拖把仔仔细细地将地板拖了一遍。宿舍的墙上贴着各种图纸,傻妞的书桌上贴着一幅字。“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用的是行楷,底下是一片雪地,当真画了一个小火炉,旁边一个小石桌,两人相对坐着,雪地上独独开着一支含苞的梅花。傻妞将东西都整理好了,还有一个装泡面的箱子装了一箱子沉甸甸的东西。“这是书吗?”地中海问。“不是,不用的书都已经卖了。这些是这几年的画稿和字。”“居然画了这么多了。”爸爸笑着搬了起来,他们将东西都放进一辆从学校借的车里,然后一家三口开车回家。一路上行人匆匆。回到家里以后,傻妞去洗澡,方爸方妈就搬了女儿的画作拿来欣赏。打开箱子以后,发现摞了满满一箱子的都是。看着女儿的成果,他们骄傲得想流泪。所有的画作都写好了日期,一张一张码得整整齐齐。他们将所有的作品都搬了出来,发现最底下的一沓纸张的材质有点不一样。看着那一张张精心绘制的画,鲜活得仿佛就在眼前。夫妻俩看了,相对无言。傻妞洗完澡以后就看到爸爸mama抱着自己的画,很安静地看着。她一边擦着头发上的水,一边说:“爸爸,mama,看到我做的那张室内设计没有,到时候新家就要按那个布置,肯定特别漂亮。”他们没有回答,傻妞接着说:“你们别小瞧我,虽然我是做建筑的,可是我的室内设计也不错的,师兄开了一个装潢店,想叫我去做设计师呢!”她说着将头发用毛巾包好,走近了看到爸爸mama在看的话以后也不支声了。过了几天,方mama问她:“你大学有男朋友没?”“没有。”mama犹豫了一会儿,说:“楼上王老师的儿子留学回来了,什么时候见个面聊一聊,不要老是窝在家里。”“嗯。”傻妞答应了,以为mama就是随便说一说。谁知道第二天的时候王老师就做了一桌子的菜,请他们去吃饭。傻妞穿了一套运动服就准备出门,没想到mama把她拽了回来,硬是要她穿上一条淡黄色的束腰长裙,还拎出了一双傻妞从未见过的细高跟。她心里朦朦胧胧有点疑惑,或者,这就是传说中的————相亲?那厢王老师的儿子其实从小就认识傻妞,比傻妞大七八岁。他出国的时候傻妞还没遇到张遥,每天被小孩喊傻妞。听老妈说把那妞喊过来吃饭的时候还颇为不乐意。只是,门铃响起,开门的时候让他眼前一亮。傻妞的皮肤很白,一双黑烁的眼睛就像宝石似的熠熠生辉,淡黄色的束腰长裙显出几分飘逸的气质,纤细的腰肢让人顿生怜爱。傻妞被他的目光看得有些不自在,过了好一会儿,王致才回过神让她进来。她弯下腰换了鞋子,一抬头,看见王致盯着她的脚踝直愣愣地看着,不自在地咳了一声。桌子上吃饭的时候,两家父母将中国传统父母亲的特色发挥地淋漓尽致。他们都不停地将对方小孩夸得上天入地,人间少有。弄得傻妞觉得自己是仙女下凡,而那王致则比比尔盖茨还比尔盖茨。接着他们又让王致讲述了他在美国留学的经历,听说他周围都有哪些学校的时候,傻妞眼睛一亮,忍不住问:“你见过张遥吗?他在x大学读书。”王致想了想说:“我是认识一个张遥,不过他不在读书。”当下问了以后,傻妞确信是她认识的张遥无疑。她问他在那儿怎么样的时候,王致看到她眼中的色彩后有点黯然:“他还好吧,这几年一直在给别人打工。”“他有说过什么时候回来吗?”傻妞说着,然后小声嘀咕说“你都回来了。”王致很快就看穿了傻妞的心思,不禁有些失落,不过马上又觉得充满了希望:“他很少提到家里,他最近和一个老乡在合伙开一家公司,他们打算在美国长期发展,我看他是不会回来了。”他一顿,接着说:“我这次回来,以后都会留在中国工作。”傻妞失望地说了一句:“这样啊。”不久以后,傻妞的脸上冒出了很多痘,mama看了不禁失笑:“你这青春痘冒得也太晚了吧!”傻妞摸摸脸上的痘痘,笑了。然后她去理了一个光头,窝在家里整整一个月没有出门。这次剃了头发以后她的头发长得又比以前黑了一点。第26章你为什么哭了?研究生的时候,宿舍又搬回了本部。由于学校扩建,本科生都搬到了新校区,现在本部只剩下研究生了,她看着研究生宿舍,不禁失笑。这不是她大一的时候住的那间宿舍吗?她们搬走后,这里住了一届研究生,现在,那届研究生毕业了,她又搬回来了。宿舍的电话是蓝色的。记得刚上大一的时候座机用得还很频繁,现在越来越少用座机了。大概曾经在这里住过的研究生也不长用吧,电话线上已经落了厚厚的一层灰。研究生的生活比本科生忙碌了很多。不久后王致也在a市工作了,他学的是金融,在一家外企上班。有的时候他会请傻妞去吃饭。傻妞好几次都拒绝了。有一次他直接开车到了学校,傻妞不好驳他的面子,吃了一次只好下次再请回他。一来一回,加上王致跑得勤快,别人都以为王致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