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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月朗和陆今朝的纠葛往前数得到20年前,两个人都是小孩儿的时候。

    陆今朝那个时候还不叫陆今朝,她甚至没有名字,偷偷在幼儿园外面听别的小孩儿读书,就学会了一个“早上好”。

    所以之后陆月朗问她叫什么名字的时候,她也只能勉强说自己叫“早早”。

    陆月朗嫌陆早早不好听,又觉得陆朝朝听起来太软了,就干脆叫她“今朝”。

    此日今朝,此生不变。

    陆今朝还没记忆的时候母亲就出车祸死了。父亲不要她,自己在外边养了个小家,也不愿意管这个女儿。

    为了母亲分的那点遗产和离婚前分的财产,陆今朝的舅舅领养了她。但是舅舅是个赘婿,在家里没什么话语权,表姐也跟了母姓,舅妈一直觉得她是个累赘,想要想办法把她丢掉。

    但是一直没找到比较好的方法。

    再加上舅舅舅妈一家,总觉得她爹如果什么时候想起了有这么个女儿,到时候来找他们要人也麻烦——虽然陆今朝的爹先犯了遗弃罪,但是如果到时候鱼死网破,两家谁都讨不到好。

    事情的转机出现在他们送陆今朝去办户口,准备入学的路上。

    义务教育要求小孩儿必须上学,舅舅舅妈也没办法。

    然而就是这么一件事,惹得陆今朝开始发烧了。

    小孩儿马上要面对新环境,还是自己之前奢求的、但是现在真的能去到的新环境,这种压力和变换下来,陆今朝的烧,发得理所当然。

    既然发烧到人都开始说胡话了,舅舅本来想送人去医院的,结果被舅妈拦了下来。

    “户口都不办了,还救什么,你想救回来过后送她去读书?咱家还有这个钱?”

    舅舅虽然心软,但是钱财面前,也不太愿意把陆今朝留下来。

    他们为了自己的房子车子,已经把陆今朝母亲留下来的钱全都挥霍了,钱没有了,之后再养娃就是纯粹的支出,舅舅舅妈一家自然不愿意。

    舅舅只是犹豫了一瞬间,甚至都算不得一瞬间——就张口问自家的主心骨:“那怎么办?”

    舅妈眼睛一转:“老厂区那边山上不是有个乱葬岗?直接扔过去呗,就说孩子晚上跑,没找到,第二天已经被冻死了。”

    这话说得,才刚十月过,虽然有降温,但是也不至于到这种程度。

    舅妈倒是想得轻松。

    荒郊野岭的,哪怕陆今朝没被冻死,也找不到回来的路,不是被烧死就是饿死,反正总死不到他们的面前,他们也不心疼。

    不过好歹是一条人命,舅舅还是犹豫了一下。

    跑到阳台上吧嗒吧嗒抽了半包烟,最后才下定决心。

    “我开车出去一下,你把女儿哄好,别让她露馅了。”

    舅妈朝他挤眉弄眼:“放心,小雪懂事儿,也不喜欢这丫头,你把她送走就行。到时候我给小雪说她爹把她接走了。”

    陆今朝烧得迷迷糊糊的,却笑了一下。

    如果真的是被接走了就好了。

    之后的事情,她就没什么印象了。

    舅舅似乎从来没对她这么温柔过,轻轻地把她抱起来,轻轻地把她放在车子的后排,轻轻地给她绑好安全带。

    开车也很稳,摇摇晃晃的,陆今朝觉得自己想要睡过去了。

    就在迷迷糊糊之间,陆今朝又感受到,舅舅似乎轻轻地把车停了下来,然后替她解开安全带,又轻轻地把她抱了起来,放在了地上。

    地上粗糙,不如汽车里的真皮沙发。

    但是陆今朝实在是没有力气再挣扎了。

    她就这么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直到十分钟后,一双冰凉的小手贴在她的身上。

    “好温暖啊,是活人?呵,看来你也是个可怜见的,要不要当我的meimei?”

    陆今朝已经说不出来话了,只能勉强睁开眼睛。

    面前的人是个眉清目秀的小男孩儿,明明同样在荒郊野岭的,但是看起来就是没那么狼狈。

    陆今朝求生的本能压过了其他念头,她直接栽倒在了面前的人的怀里。

    男孩轻轻笑了起来,清亮的声音说着如同恶魔一样的诅咒。

    “那meimei就是我的人了,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如果要对陆月朗来说,从小就生在陆家这种百年豪门里,恐怕在娘胎之中就学会了勾心斗角。

    陆月朗是陆家的怪胎。

    陆家的夫妻向来是各玩各的,继承权都给婚生子。但是总会给外面的一二三四个情妇情夫准备好丰厚的家产。

    这在陆家里几乎算是不成文的规定,甚至像是陆二叔的三个情妇,还经常一起找陆二婶出去打麻将。

    有小报甚至还拍到了陆二婶甚至和陆二叔的情妇接吻的画面,也就是陆二叔花大价钱买了回来,把这件事压下去了。

    陆月朗不喜欢这些事情,从小他就对这些人敬而远之。

    莫名其妙的,陆月朗觉得,自己如果真的要和谁结婚的话,那就一定要选最喜欢的那个。

    要一直一直,能够缠着对方。

    甚至陆月朗也痛恨陆家给他安排的联姻对象。

    五岁的时候,隔壁胎里定娃娃亲的两个小孩儿在陆家大宅里见面,人家女孩儿看见陆月朗这张脸就开始觉得这场婚可以安排。

    两个人相处的时候甚至会莫名产生一种“青梅竹马的青梅倒贴二十年,最后被竹马虐心虐肺,决定放弃竹马后,又开始追妻火葬场”的氛围。

    陆月朗都没和小女孩儿都还没碰头说什么话呢,就被周围的人逗乐着说“你可不能辜负了人家”。

    陆月朗微微一笑,整个人更加好看,稚童的天真里带着几分孩子气的残忍,说:“我当然不会辜负我的妻子。”

    周围的人哈哈大笑,放任两个小孩到一旁去玩。

    但是半个小时不到,女孩子就尖叫大哭着跑到家长之中,说什么都不愿意继续和陆月朗接触了。

    陆月朗手里拿着打火机,笑得见牙不见眼。

    他给人头发点燃了。

    被富家养起来的黑亮的头发烧了一半,也就是陆月朗不打算闹出人命,才出手帮忙灭了火,但是已经烧了后的头发散发着一股烧焦的蛋白质的臭味,女孩子的发尾变得破破烂烂。

    女孩子哭得不成人样,只要陆月朗一靠近,她就尖叫着往自己家长怀里钻。

    陆月朗依旧是一副天真的模样:“我不喜欢meimei摸我的脸,这是给meimei的一点教训,下次再摸我的脸,我就把她的手打断。”

    女孩子哭得更大声了。

    这场婚事肯定没办法继续谈下去,陆家夫妻又是赔礼又是道歉,才将人送走。

    陆月朗乖乖地直接去祠堂里跪下了,跪着的时候被陆家老爷子用藤条抽了十来下。

    “人家是客人,你要是真的不喜欢,直接说就行了!”

    边说,陆老爷子的手里也边不留余力地抽。

    “你这是在得罪人!”

    五岁的陆月朗就这么硬生生扛了下来:“我爹妈那个关系你也看见了,他们的眼光不行,得罪人就得罪人,他们家以后的产业我给你买回来。”

    陆老爷子没想到自己抽人还给人抽得更加嘴硬,最后吹胡子瞪眼,让陆月朗就跪在祠堂里,跪一晚上不准睡。

    陆家夫妻见娃娃亲吹了,也懒得继续管陆月朗,两个人分别回了自己在外边的小家庭,和私生子女们厮混着。

    陆月朗就这么跪在祠堂里,看着陆家人的排位,垂眸。

    他没有做错任何事情,他就是厌恶这些人罢了。

    联姻的那家的父母也是各玩各的,他知道,那家的女儿在幼儿园里就有公主病,天天希望别人来伺候自己,表示自己的重要性,一群人过家家的时候,她也一定要扮演万众瞩目的公主,等着骑士和王子的拯救。

    她最爱的剧目就是王子和骑士反目成仇,大打出手,用以证明她的魅力。

    陆月朗想,他不想做王子,也不想做骑士。

    他只想找个和自己合拍的妻子。

    他绝不辜负他的妻子,所以今天点燃那人的头发,陆月朗的心里一点负罪感也没有——她永远不会是他的妻子,所以他就算杀了她,那也只能证明那个女孩命里如此罢了。

    事情的转机发生在第二年。

    陆月朗刚刚过了六岁的生日,陆老爷子直接送了股份给他。陆月朗虽然现在还没有直接的权利,但是就从数据上来说,话语权已经比陆父陆母,甚至陆家其他人都高了。

    虽然老爷子的意思是等到陆月朗成年后再接触陆氏集团,但是现在的陆月朗已经可以当做明面上的继承人来培养了。

    这就直接捅了马蜂窝。

    陆家夫妻若说真要有个人魅力,那还真是不多,毕竟谁会真正爱上一个浪荡的烂人呢,大部分人都是奔着钱来的。

    陆父的情妇们尤其如此。

    现在直接知道了,自己的儿子这辈子都争不过陆月朗,自然就有人心理失衡。

    一开始就跟着陆父的、竟然能算上贵妃的情妇,就受不了了。

    陆父给她的钱够多,多到她直接雇佣了杀手。

    “钱不是问题,直接杀了陆月朗。”

    陆月朗死了,陆父陆母就是第一继承人。陆父手里的钱越多,到时候她的儿子就能分得更多,到最后,她儿子甚至都能直接进入陆氏。虽说不一定能直接夺得陆氏,但是既然能撕个口子出来,那就代表一定有机会。

    情妇能雇杀手,但是杀手也不是什么人都杀,且不说陆月朗本就是陆家的金孙,陆老爷子含在嘴里怕化了的金疙瘩。

    他只是将陆月朗带到了荒郊野岭的乱葬岗。

    杀手知道,自己在这个时候主动让陆月朗一命,到时候陆月朗也会给更多的钱给他——一个是陆家的情妇,一个是嫡系的继承人,是个人都知道谁才是真正的金大腿。

    再加上,陆月朗全程冷静,似乎知道他是为什么而来,又是为什么要把他留在这里,整个人淡定得不像个六岁的孩子。

    陆月朗是个多智近妖的人,坦然接受了杀手的好意,直接让他转手给陆老爷子送了信。

    “你身手好,我很欣赏,回去给爷爷送信,你能成功送到,就是你的本事,你要是能活下来,之后你就来当我的贴身保镖。”

    杀手自然照做,反正背叛了情妇指不定就是死路一条,换条船登,也许还真能活下来。

    陆月朗就这么下了车,一个人在荒郊野外的乱葬岗里找了个地方坐着。

    但是他刚坐下没多久,就看见另外一辆车开了过来。一个贼眉鼠眼的男人把一团东西放在了地上,就赶紧驱车离开了,生怕撞鬼一样。

    等到确定周围没人,陆月朗走了过去。

    这一看不得了。

    因为发烧而脸红透了的女孩,娇柔地喘着气,眼睛都睁不开了。

    如同濒死的金丝雀。

    陆月朗想,如果他要有未婚妻,还是这种样子的……比较好。

    “所以,你愿意和我回去吗?”陆月朗伸手,勾住了女孩子的手指。

    女孩子在发烧,浑身guntang。

    但是刚好,陆月朗在这里吹了半天的夜风,浑身冰凉。

    女孩已经烧得神志不清了,只是感受到旁边有冰凉的东西,就下意识凑过来。两个人越靠越近,最后甚至女孩子整个人都缩在了陆月朗的怀里。

    陆月朗想,自己的名字起得不好。

    清风朗月,和他一个字都没关系。

    他轻轻将女孩儿搂在了自己的怀里,感受着她的体温。

    等到杀手带着陆家保镖回来的时候,陆月朗把女孩子一并带上了车。

    “先去医院。”

    其他人不敢不从。

    陆月朗将女孩子的手死死扣在自己的掌心之中。

    他想,自己真的捡到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