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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初心 相比起初期公司创始人都身兼数职的草台班子,在业务量具有一定规模之后,各部门职能划分更加详细,秦思学不用亲自带项目,总算恢复了相对规律的生活。而苏忆秋并没有想要继续参与经营的意愿,不如说有了这段经历,她倒确认了自己更喜欢呆在学校、在平稳到甚至是枯燥的环境下专心做科研的日子。 在不需要她作为备用支援、时时到公司加班救急之后,除非闲聊时秦思学抛出话题与她讨论,不然苏忆秋也不再主动询问公司的发展状况,只等着年终看财报,拿分红。 如果说原本秦思学就有着洞察人心的天赋,在和体制内外的老狐狸们交道打得多了,在识人上愈发近似能窥一斑而见全豹、闻弦歌而知雅意,应酬中也无需苏忆秋从旁掠阵,做第二双眼了。 苏忆秋打从心眼里根本不喜欢那种场合,她一直以来都是喜静的,只在需要时演绎交际型人格,如果说安静地阅读和思考是会让她补充能量的,那么公关社交对她而言就是会消耗能量的事,不是不可以做,实是要看性价比划不划得来。 她自觉功成身退,回归了自己的舒适圈里去,秦思学明了她志不在此,也不勉强。 倒是另外有个人…… 这天苏忆秋特意避开了中午下课后的时间,等着集中就餐的学生不那么多了,才从学院楼出来,沿着走过上千次的林荫路,照常打算去食堂解决午饭。 路上的一个电话,让她调转了方向,朝校外走去。 白蓉今年三十六,丈夫梁光平原本是一个集团公司的中层骨干,当年由于所在派系上层领导争权失败,面临着将被调到闲职的池鱼之灾,索性主动辞职,成为了秦思学公司的合伙人之一。而白蓉早在梁光平年薪三四十万的时候就已经辞掉了广告公司文员的工作,在家怀孕生子,做起了全职太太。 公司成立初期,苏忆秋也常常能见到她,那时候几个股东小会开得非常频繁,在最艰难的第一年,她还会常常给加班到深夜的众人送在家做好的夜宵。 如今实现了财富自由,白蓉在孩子上了小学后闲得无聊,早上送完孩子,就找人一起逛街、做美容,学学茶道、插花来打发时间。 她对苏忆秋很有着同为‘糟糠之妻’的亲近感,在她眼里,她们都是陪着男人同甘共苦奋斗过来的,自是和那些等着捡现成的‘心机狐狸精’们不同。 哪怕是苏忆秋自某一天起忽然变得‘孤僻’了,她也只当这小姑娘是个读书读傻了的,不觉得苏忆秋是真的不爱和她们玩,偶尔会赶着她休息时,不提前打个招呼就跑来。 “蓉姐特意来陪我吃饭的吗?”苏忆秋的笑容倒是无懈可击地友好,即便她知道白蓉来找她大多就是需要双听她说话的耳朵,“我正好一个人。” “嗐,来找你说说话,随便,吃啥都行。” 于是苏忆秋带她去了学校西门马路对面的连锁面馆,味道一般,所以人少又冷清,胜在干净。 “你和小秦,到底打算什么时候结婚啊?”等面端来之前,白蓉就不知道第几次的问。 “还没打算呢。” 白蓉哼了一声,“没见过你这么傻的,早跟你说了,你既然有那个能力,为啥不留在公司当个经理什么的,还能近水楼台看着点男人,要是我有你这个学历……” 苏忆秋只管听着,不时嗯嗯啊啊附和两声,或者腼腆笑笑。 面条上来,她就低头吃面。 “……你这时候还脸皮薄,等着他跟你求婚?还是你也有什么恐婚症啊?别怪当姐的没提醒你,我今天来,是听说他们人事部进了个什么港大的毕业生,那小姑娘天天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好像对小秦有点意思……你说你前几年跟着贪黑熬夜的,现在公司做大了,他身价也涨了,要是最后都便宜了别人算什么事儿……” “我投钱了,有股份的啊,”苏忆秋没忍住,纠正她,“也不是白白帮忙的。” 苏忆秋从来也不认为她是秦思学成功的什么重要因素,倒觉得自己一直搭着他的顺风船,没少受他照拂,目前投资所得的回报,已经足够她在选择未来职业时只考虑自己的喜好,而不用顾忌收入多少,怎么算都是不吃亏的。 况且,她的物质欲望并没有随着银行账户上的数字增多而膨胀,每个月也依旧维持着和之前差不多的生活花销,在实用主义者苏忆秋看来,很多东西之所以昂贵,只不过是因为自然或是人为制造的‘稀缺感’和‘阶级感’,那些奢侈品价值远超了自身的品质,无非是附加了‘我有人无’的炫耀价值。 这几年见识得多了,高官也好,富商也罢,多是四五十岁的男人搭配着二婚三婚的年轻妻子;也有原配在家里照顾老小的,男人身边有个事业上的红颜知己,外面再养着时时替换的几个情人;还有那种夫妻双方背景势均力敌,于是开放式婚姻各玩各的……总之凡高阶层者,仿佛大都觉得简简单单过日子是亏了的,如同端着金碗吃糠咽菜,对不起自己攫取财富和权势所付出的辛劳。 她还听过有个原配满不在乎地分享,说她每每抓到丈夫出轨,就能从他手里每个月多拿上一万零花钱,反巴不得男人在外面玩得更浪些。 实属黑色幽默。 更多数不胜数的花边新闻,是白蓉用着批判嫌恶的八卦语气讲给她听的。 苏忆秋一开始心想,子非鱼,安知鱼之乐,都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白蓉要是知道她爱被男人绑起来用鞭子抽,估计也是一样接受不了。 后又觉得自己想法太过傲慢和刻薄,毕竟疼痛是她满足性欲的手段,别人也许是真痛苦,只是没有更好的选择。 正如财主粮食吃腻了可以换鱼rou,再腻了龙肝凤胆也可试着搞一点尝尝;若是乞丐,手里只有一个馒头,掉在地上沾了泥水,也是要捡起来混着沙土咽下去的,喉咙硌出血总比饿死强。 再之后她看白蓉也有所悟,在这种大环境和基本盘之下,这位jiejie的唾弃声讨,在愤怒鄙夷之下更多是无奈无力的恐惧,尽管她常赌咒发誓若梁光平对不起她,定是要跟他离婚,她是万万过不来那种日子的,苏忆秋的预测则是——倘若真有这么一天,她未必下得了这个决心。 苏忆秋自身的坦然源于她天生很难有太过激烈的情绪,又常常抽离情境,只做一个旁观者,既俯瞰苍生又审视自我。 在和秦思学的感情方面,她也只是随缘快活的心态,今朝酒今朝醉,没期望过长久。 所以当秦思学问她要不要以后在公司担任管理职位时,她毫不犹豫的拒绝不只是因为她更偏好校园相对简单的环境,也许……还因为她在潜意识中想要避免将来可能会出现的难以切割的麻烦状况……如果两人有一日要分开,她也希望是好聚好散,再理想些,还能作为合作伙伴相处。 “小秋,”白蓉见她左耳进右耳出地神游天外,声音提高了些,“这次他们去Z市出差,那个女的也跟着去了呀,下午我去机场接人,你去不去?” “他车停在机场的,说好不用我去接,”苏忆秋不为所动地摇头,“而且,我下午有例会呢。” …… 白蓉念叨够了她,恨铁不成钢似的叹着气走了。 苏忆秋倒没骗她,下午确实有个小会,她这阵子有件事正求助导师帮忙,也需要把手上的部分项目交接出去。 开完会,她又跑了趟主楼的教务处,再回来时已经快五点了,估摸着这时间秦思学应该已经到家,她打算回教研室关了电脑,收拾收拾早些走。 读博后她和秦思学过上了半同居的生活,他出差时候她住在博士公寓,他在家时她就回去陪他。 路过试验楼,远远地就被门口的一个人喊住了,“欸!李老师的学生对吧?!” 苏忆秋快走几步,“马老师?” “你们屋的人把东西落在这了。” 才把一块软钢板搬离地面,苏忆秋就在心中暗暗叫苦,太重了,指根被钢板边缘压得生疼,好在学院楼就在试验楼的旁边。咬牙走出一半路程,胳膊也直往下坠,肌rou酸得发抖,苏忆秋绷着劲儿,弓着腰,小心翼翼地把它立在地上,扶着喘气。 正盯着地面缓神歇息,耳边一个熟悉的声音传来,“怎么不叫个男生来搬?” 她闻声抬头,有些惊讶,但还是乖觉地先回答他的问题,“我看试验室的老师着急走,又不远,没想到这么不好搬……您怎么来了?” “有人送了我几瓶市面上买不到的好酒,我来接你,顺便带给李老师。” 那李老师有没有提起她的事?她不是想刻意瞒着他,只是事情来得突然,这几天他还在外地,她是打算当面告诉他的…… 她有点心虚,再看秦思学的态度自然,猜测他该是不知道的。 秦思学上飞机前才参加完会议,穿着挺括考究,苏忆秋不论见过多少次他衣冠楚楚的扮相,依然免不了有些心荡神驰。 感觉手里骤然一轻,她连忙阻止,“我搬得动!这底下都是油,您别沾……” 话没说完,秦思学已经稳稳搬起来抬脚走了,苏忆秋只好跟上,剩下的半句话弱弱飘在后面,“……沾到衣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