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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今天星期天。”钟辞的声音冷得出奇,木木的甚至让简灼觉得有点像机器人。一旁的老冯说:“小钟都是翘课老手了,人下周还要翘一周去美国玩儿呢!”“——哈?”简灼坐起来,“你面签过了!”“问什么答什么就过了。”钟辞眨了眨眼,隔着黑口罩简灼都能感觉到他是真的不理解。“别以为你没过所有人就都不该过啊。”老冯说。“cao!你是怎么知道我被拒的??我都才知道!”简灼朝他远远地竖了个中指,又凑近钟辞问:“你给他说你去干嘛呢?”钟辞先是微微一怔,说,我去看朋友的演出。于瘾是SW夏季小型音乐节洛杉矶波士顿和纽约站的guest,而下周五晚上就是第一站纽约,在terminal5。原本钟辞觉得自己并不该这么浪费钱的,毕竟存够了钱以后就能够去到那些地方,可是他真的太想提前见见这个于瘾花了人生一半时间相处的城市,想感受他呼吸过的空气,想去到他曾走过的位置,这样一遭还能看到一个夜晚的于瘾,也没什么不好。第四十三章纽约纽约钟辞的脑子里全是刚刚车载音响不停循环的那首WeleToNewYork,那时从盖着薄灰的车窗向外望,只有一句“原来那就是曼哈顿”贴在了他的意识中央。地铁里是臭味混杂的纽约味道,竟然还有猫般大小的老鼠从他的鞋面上跳了过去,钟辞出神地盯着流浪汉头上贴着的广告,波普风的海报,似乎是好莱坞电影又或是什么百老汇歌剧。傍晚的纽约比钟辞想象中更加闪亮,他在想究竟是不是因为栉比的大厦鳞片似的玻璃窗会反射金光。SW今天的演出在terminal5,一家在曼哈顿地狱厨房地区的livehouse。午后钟辞刚刚落地后到法拉盛放了行李就跑来了,似乎是因为坐太久了,让他感觉自己好像动作幅度稍微大一些身体就会发出咔咔的声响。通知上定的入场时间是七点半,哪怕钟辞提前了快一个小时到这里,门口都已经排起了长队,队伍弯在一侧,令他很意外的是,这里并不仅仅是亚裔或留学生,起码还有一半不同肤色的少年少女。每当这种时候他都会由衷地觉得于瘾真的很了不起,虽然他能够完全理解拼盘演出的意义。胖胖的检票工作人员让他出示证件,看见了年龄又抬头对他惊呼了一声“wow”,钟辞不懂他这句话究竟是代表了什么含义,只见他在自己的手上围了一个和旁边穿着亮黄色夹克的黑人大哥不同颜色的手环。他有点茫然地开口问了一句这是什么意思,身后的大哥耸了耸肩说是因为他没有满21岁,有了这个标就不能买酒。钟辞觉得大哥似乎是拉美裔黑人,说英语有种熟悉的口音,还会夹一些“amigo”之类界限模糊的单词。队伍开始往里走,迈过安检以前他虚起眼回头望了望霓虹闪烁的曼哈顿,在水光的融逝下那些灯光化在一起,点亮了他的一整个视野。场子很大,足足有三层,酒吧和野花似的开。大概是入乡随俗,SW在美国的演出就完全略去了寒暄主持之类的环节,上台就开唱,DJ在炫技,钟辞身边的人已经开始律动起来,空气中还弥散出了一股**味,似乎想要把所有的欢愉元素往此时此刻堆。第一个登台的竟然就是于瘾,他今天穿着一件蓝青色扎染短袖,气氛很好,于瘾瞧起来也很开心,还唱了一首他曾经做的英文hardcore,毕竟他很少找到舞台唱以前的作品,现在想来那个十几岁的亚裔少年好像时时刻刻都生活在愤怒与呐喊里。钟辞站在二楼扶着冰冷的围栏,很快就听见了于瘾叫了下一位歌手,他这才大梦初醒似的,甚至忘了拿出手机摄像,头脑仿佛都已经被一旁的烟味熏得晕晕乎乎。于瘾的身影变得越来越小,最后彻底消失在了他的视野里,钟辞不太能够描述自己现在的心情,他又迷茫地听了几首歌,也没有得听回票价的想法,于是头昏脑胀地逆着人群向外游,就像沙丁鱼群里的一只怪胎。路灯下有许许多多的Uber,钟辞伸手擦了擦眼睛,想要看清到底哪一辆是在等他。他又往左边走了几步,上了车,正要伸手关车门,却觉得车门就像被卡住了一样,怎么拉也拉不动。然后车窗外就出现了那件眼熟的蓝青色扎染短袖,是于瘾,竟然是于瘾,于瘾敲了敲玻璃,又露出一个戏谑的笑,没有任何的解释径直地就坐了进来。钟辞差点忘记了怎么呼吸,直愣愣地盯着身边的人。于瘾轻轻朝他眨了下眼,笑得很好看,“好久不见。”“六十二天。”钟辞低低出声。于瘾有点意外地扬了扬眉,似乎是因为没有遇见过这样刻板精确用天计数的人。“你……要去哪儿?”钟辞还以为他是提前从演出逃出来没叫车,这还没有开多远,如果于瘾要去什么其他地方的话还来得及。车载音响好像放到了一首什么歌,于瘾骂了一声英文,就突然从兜里摸出了一对好携带的airpods,一下探过身来就将这耳机的其中一只挂上了钟辞的右耳,又将另一只戴在了自己的左耳上,温热的呼吸柔柔地扫在钟辞颈侧。对接成功的瞬间,另一首歌就从耳机里流出来,钟辞垂眼去看,对上了于瘾较真的眼神,他利落的眉微微皱起,搭上了钟辞的肩,又轻轻在他耳边开口说,“司机在放Biggie,歌和人一样烂,别听,听他的歌耳朵痛。”似乎于瘾真的在很多方面都有些掩不住孩子气,他也能够因为把2pac奉为英雄就决定不理智地抵制对头Biggie的全部,甚至还会抱有“一定是他谋杀了tupac”的念头。他可一点儿也不像个纽约人,钟辞都会觉得他如果不在SVA念书的话一定会搬到西海岸去。钟辞记得于瘾在一个采访里讲过不喜欢纽约,在这座城市里,当他作为一个人耗尽生命经历的起起落落,原来对于这座冷酷的城市却什么也算不上,一丝涟漪也没法荡得出来,这让他感到自己无比渺小。话罢他又自负地朝摄像机扬了扬眉,说他应该天生伟大。过了很久钟辞才知道,原来在那晚于瘾无心慷慨赠给他的那首歌是2pac的DoForLove。所以无论他在哪里,不属于他的成都或是令他陌生的泉州,只要听见这一首歌他就总能想起今年七月十一的纽约,想起这一个不停失重的曼哈顿璀璨夜晚。于瘾没有回答钟辞的问题,要去哪儿?谁知道他到底要去哪儿。他靠在车窗上,并不太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