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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好了,拿碗出去。”──(已经是老夫老妻状态了,晕!!)季授诚刚一回身,夏杰自然而然逮著他的嘴深深吻了起来。他的唇带有早上的清新空气,比阳光更甜美。呼呼,季授诚身险被动,呼吸不畅,半晌才慌乱从他魔掌里挣脱出来。要命,最近越来越习惯他的吻,个中滋味几乎都快上瘾。余光瞄到门口,心脏吓的移位,两个小屁孩一人扶一边门框,全程观看了一场真人秀。“爸爸,你们在干什麽?”小叶好奇的问。“笨蛋,连这个都不知道,”夏栋轻蔑的说:“亲嘴拉,阿杰你占季老师的便宜。”脸皮比城墙厚的夏杰也涨成了关公,声如洪锺却底气不足说:“小孩子不许多嘴,吃饭。”小家夥哗啦作鸟兽散了。吃了早饭,夏杰又和季授诚一起回去整理烂摊子,厕所的管道要大修,夏杰请了水道工人,忙了一个上午,季授诚做了清洁工作,自然留两父子吃了饭。就这麽,一来一往,夏杰上门吃习惯了,前一星期还是找名头吃,这个星期理所应当吃,借著做家务,不放过任何机会吃季老师豆腐,2平米的小厨房容不下两个大男人,他偏喜欢往里挤,大热天闷在里面挥汗如雨,却能惬意享受著身体无意间触碰的甜蜜滋味。可惜做的机会还是太少,但是夏杰不著急,因为看得出季授诚是喜欢他的,尽管还难以接受他,却一再纵容自己的放肆,用他宽大的胸襟包容自己,所以,应该给他适应的时间。七月初,研发部来了一个新主管,大老板特地从美国挖来,专门负责虚拟机这一块,算是精英中的精英。人一报到,全体轰动,乖乖不得了,高大的身材英俊的面庞多金的钱包尖端的技术,30来岁目前又是单身,简直是理想中的人物,公司里老少女性都雀跃不已,尤其是那些行政部门的秘姐,端茶送水大肆放电。男同事们,尤其是一向自鸣得意的研发部小弟弟们,各个土灰土脸目送新上司进办公室,自己桌子边围了大把美女们聊天找机会,心里那个郁闷啊。大明酸酸的说:“黄什麽黄(宁波话,炫耀的意思),不就是只海龟。我看他有多大本事。”“你这是妒忌。”夏杰心情舒畅,十指在键盘上飞舞,早上季授诚特地问了他喜欢吃什麽,估计有好东西吃,千万不能加班。“喂,难道你就一点不紧张,这种人生来就是全世界男人的公敌,上帝太不公平了。”“你就认命吧,”夏杰哈哈一笑,拍他肩膀说:“看开点,他好归他好,和我们有什麽关系。”显然,大明很不满意他的态度,切了一声,掉头到其他同命男人里找共同语言。终於赶在6点大关前完成预定进度。夏杰整理好东西兴冲冲走人。路过电梯口,发现今天的精英坐在楼道塑料长椅上打瞌睡。长得是不错,尤其是两道剑眉煞有英气。不过三十多岁已经显得老气,也没传说中那样好看。总觉得有点面熟,似乎哪里见过。“他上午才从美国飞回来,都没倒好时差。简直是个工作狂,真帅!”招待处的小姐倾心的说。要是受欢迎,连流口水的样子都好看吧。夏杰不以为然,走进电梯。精英一个激灵,猛的清醒过来,抬腕看了看表,大惊,飞速挤进电梯,差点撞倒夏杰的电脑包。“抱歉,”他连忙道歉,忽然想起,从裤袋里拿出一张纸条:“请问这个地方怎麽走。”这不是他们住的小区,夏杰顺口说:“我就住那边,我开了车,送你过去吧。”精英大喜伸出手:“太好了,谢谢,我是宛旭。”“夏杰。”连姓都很熟悉,姓宛的可不多。直到精英尾随著他一起跑到季家大门口,他才惊觉。这下可真的和他有关系了。看见久别将近二十年的老同学,季授诚一下子愣在门後头,188身材健壮的宛旭站在防盗门前,身型就像一座山。他猛拍一下铁门框,豪爽的说:“怎麽,不认识了。”季授诚回过神,慌忙打开铁门,还没张口,一下子就被两只强有力的手提拎起来:“想死你了,让哥哥我抱抱。”一旁夏杰忒不乐意,一张脸沈得像死人似的,季授诚也意识到不对,赶紧挣扎落地:“神经,都已经是三十多的人了,还像读书时候一样。”宛旭抓头,全然不像公司里一本正经的IT精英,傻大哥一样的呵呵大笑。季授诚看了看夏杰又看了看他,惊讶的问:“你们两个?”“啊,这是我新单位的同事,我不认识路,他开车送我过来的。”宛旭调头站在门里面,伸出手笑著对夏杰说:“今天谢谢你,改天请你吃饭。”谁他妈要吃你饭,夏杰打翻他的手,不客气的把他推到门外径自往屋子里走。“啊,他……”季授诚连忙说:“我来介绍,他是我一个家长……”注意到夏杰幽怨愤怒的目光,赶紧补充:“也是我的好朋友。”“原来如此,那可真巧了。”宛旭恍然,大大咧咧跟著进屋:“听说你当了老师,过的还行吗?”发现客厅里两个玩闹的小孩一左一右盯著他好奇的看。立刻,他就认出其中一个小娃娃,像只老鹰扑小鸡似的把他高高抱起来:“你儿子吧,比照片上高多了,跟你长的真像,瘦里吧唧的怎麽就没一点rou。”小叶被他抓的脸痒,左躲右藏咯咯直笑。好一派天伦之乐,夏杰心理像倒了坛山西陈醋,扒拉自家儿子到书房辅导功课,夏栋很不乐意,天知道老爸在想什麽,两眼无神,耳朵像雷达接收器,他打赌就算现在他写猪会开飞机,夏杰也会说对。不一会,季授诚端出早就准备好的五菜一汤开饭,宛旭带著两个小娃娃都上了桌,因为多了一个贵客,季授诚又多做了些菜,把二弟过年买的长城干红拿出来。宛旭拨了拨酒瓶,叹了口气:“有没有绍兴加饭啊!”“啊?”季授诚一愣,扑哧笑了出来:“以为你在美国那麽多年,喝惯了洋墨水,改喝葡萄酒了。”“改的就这身行头,骨子里还是乡下人一个。”宛旭掏出十块钱,对小叶说:“乖,给叔叔打两斤加饭酒来。”季授诚摇头:“现在什麽年代了,哪还有打酒的地方。他太小,我去超市买一坛来吧。”“算了算了,将就喝一点。那个,夏杰,对夏小兄弟,一起喝吧。”没等夏杰同意,他就开瓶给他满上。季授诚也应景倒了一杯,两人边喝边聊。宛旭爱喝酒,他家在村里开酒厂,打小在绍兴加饭,烧刀子,老白干的酒香里泡著,据说他六岁那年掉到一人高装满酒的缸里,挣圆了肚子却愣没出事情,可见他酒量一流。“刚刚你说夏杰是你新同事,怎麽回事?”“我在宁波找了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