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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药课……叶梓真是越来越期待了。↑你忘了圣德里安还教斗气么,剑士们在看着你哦→_→对于一样新鲜事物,过早地揭开其神秘面纱无疑是会让感受大打折扣的,因此在参考了黄鸡的解说和大致翻看了一下原著确认学校没什么危险之后,叶梓不耐烦地将原文束之高阁,决定自己亲身体验一下。叫一个Gay认认真真看完一篇大段大段男女炖rou的种马文,实在是太难了。尼古拉从马车上下来的时候,格外恋恋不舍。从索特城到都城,如果纯赶路的话,时间肯定要半个月以上,但这世界上,还有一种更便捷更深入人心的交通方式——传送阵。因此这一路也只花了三天的时间而已,这三天还是由于索特城没有传送阵,必须赶到最近的洛伊城去。在这短短的时间之内,尼古拉达成了成就“让埃尔维斯直呼名字”,但非常遗憾地,没有更多的相处时间了。与他的心情相反,叶梓则是相当期待到达目的地的,而圣德里安也没有让他失望。没有复杂华丽的线条,没有金碧辉煌的修饰,圣德里安的校门是一种岁月侵蚀的灰,不是颓唐,而是种说不出的古朴厚重,就像一位睿智的老人,不言不动,仅仅是站立在时间的彼岸,便叫人心生敬仰。就算在如今十分热闹的开学日也一样=。=叶梓看着远远望不到头的人流,无语凝噎,然后老老实实站在了队伍里面。能来这儿上学的,多多少少也有些背景,与其让某些人凭着特权插队引起其他人不满之后发展成“拼爹”盛景,还不如规定大家都一样,按先来后到排队呢。剑士一队,魔法师一队。因此尼古拉不得不和埃尔维斯分开。两个队伍之间隔得很开,中间简直可以让八匹马通过,但尼古拉的声音还是顽强地钻入耳中:“埃尔维斯,下次见了!”叶梓挥了挥手,回了一个笑容。说实话,尼古拉这个人还是很好相处的,对头次出门的自己也很照顾,大概是由于在索特城就经常给安东尼跑腿的缘故,一些仆人做的事情也做得相当熟练,让叶梓享受了一把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感觉。但叶梓和种马主角最大的不同,就在于他是个Gay。尼古拉的那种殷勤,在直男看来可能只是小弟对老大,但在叶梓看来,动心的意向不要太明显!还是趁本人没发现的时候遁了吧……黄鸡眨着黑豆眼似懂非懂:【可是,有人喜欢不是好事吗?】叶梓点了点它的额头,解释道:【可是我不喜欢他啊,感情要双方的。】想想原文里面尼古拉一直都没有明晰自己的感情,但还是为了种马主角死去了,而这个时候种马主角还有后宫三千……好虐。黄鸡用两只翅膀捂住额头,茫然。叶梓叹了口气:【算了,说了你也不会懂的,等你什么时候找到心仪的母鸡就知道了。】等下,系统跟母鸡物种不同……吧?在通过系统商店和黄鸡交流的时候,在周围的人看来就是保持发呆。本来这并不是什么大事,但这时候队伍已经向前挪动了,叶梓还被游戏界面挡着没有看到周围的情形,便立在原地,后方已经射来了不满的视线——一只手搭上他的肩膀,带着他往前走了一步,浅金发色的少年向着周围露出个歉意的笑容,顺着叶梓推拒的力道放下手,笑眯眯道:“排队的时候最好不要发呆哦,同学。”叶梓关了系统商店,有些不好意思:“谢谢你了。”浅金色头发的少年笑道:“没关系,接下来六年都要一个学校了,互相帮助是应该的。我叫加伦·伯德,你叫什么名字?”叶梓答道:“埃尔维斯·泽玛西亚。”队伍以一种折磨人的缓慢速度移动着,周围的学生已经三三两两交谈起来,叶梓也尝试向旁边的人搭话:“加伦,你是什么系别的魔法师?”加伦愣了愣,视线扫过被打理地整整齐齐、一看就是个小少爷的泽玛西亚,沉痛道:“你一定是第一次出门吧?”由于对方的表情实在是十分沉重,叶梓略一迟疑,立即凝出面等身水镜来查看仪容,之后抱着种被耍的心态默默转身,漠然道:“没有什么不妥啊?”加伦眼中飞快地闪过一道光芒,笑得有些无奈道:“第一次见面的人,是不会直呼名字的;而且第一次见面就打探魔法系别,也是件很失礼的事情啊。”叶梓受教点头:“好吧,伯德……”加伦打断道:“没关系的,叫我加伦好了,埃尔维斯。”浅金发色的少年笑起来,小小年纪便有了种温文尔雅的气质:“说不定我们会分到一个寝室呢,不用这么生疏。”眼前的少年毫无疑问是个美人,而对于美人,叶梓总是十分宽容的。他勾起嘴角,伸出右手来:“重新介绍一下,埃尔维斯·泽玛西亚,来自索特城,水雷双系魔法学徒。”加伦握住了他的手:“加伦·伯德,都城人,雷系魔法学徒。”两人相视一笑,气氛之和谐简直闪瞎了周围的狗眼。圣德里安虽说不开放任何特权,对所有学生一视同仁,但这显然是不可能达到的任务,毕竟贵族和平民总是不同的,除非身份较低的那一方有更强大的力量。力量决定话语权。这力量当然不仅仅指自己的,还要包括能够招揽和笼络的。十一岁的埃尔维斯能够舍弃咏唱,凝成细节处无一不显精致华美的水镜,元素亲和力和掌控力都是出类拔萃,显然是个很有潜力的人。先下手为强。加伦一面介绍着都城的风俗,一面抬头用冰刀一样的眼神扫过注视这边的人……已经到手的果实,怎么能被他人采摘?周围的人纷纷低下头去,不敢对上他刮得人生疼的视线,加伦满意地笑了笑,继续和内定的室友谈笑。叶梓也很满意。初来乍到,摆在他面前的第一个挑战,就是如何选择一个寝室。原文中,由于根植在种马主角心目中的小市民作风和想要留着金币投资升值的想法,他果断选择了一个条件最简陋的寝室,简陋到全校只有两个人愿意住……非富即贵的自然住在别墅一般的公寓里,而因为资质不凡被招收的学生也有学校赞助的金币,可以住在条件类似于旅馆的中档住所。根据种马文的一贯风格,这位跟着种马主角住的长相平凡的穷小子果断真身是个美貌妹子,在系统鉴定术的帮助下,主角对伪装成汉子的妹子自然是十分有绅士风度的,两人从单纯住在一起变成了同居,再由同居变成了滚床单什么的,简直是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