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74
书迷正在阅读:终身囚禁、天降之任、叫我老公、他的笑容怪怪的、万炉鼎记、BEAUTY QUEEN、男神,请对我温柔一点、星际之大演绎家、我是学霸、冥婚
这可如何?”沈翰修笑道:“王爷,从未听说过去办公事带小倌这么个道理。”端王一想,果然。且不说仇冽此行不适合另带非军中人,单说寇秋那小胳膊小腿细皮嫩rou,一看也经不得什么苦。如今灾区哀鸿遍野,食不果腹,去了,岂不是自寻麻烦?——可他们都错估了这一对夫夫的心性。寇秋还真跟着他男人去了。当然,两个人的理由都非常的充分。仇将军表示,他肯定没法把大宝贝单独扔在京城,要带在身边才能亲亲摸摸抱抱举高高;而寇老干部则表示,他无比担心灾区民众,迫不及待想深入到赈灾的第一线。为了更好地帮助灾区,他甚至还拿出了书院所有现钱,换作了粮食衣物,也装上两辆马车,预备着去为灾区人民奉献出自己的一点微薄力量。沈翰修骤一听到这消息时,整个人都懵了。他记得对方经过年幼那一场大灾后,便再不愿踏入灾区半步了,怎么如今转了性子?是察觉到了什么,还是另有所图?沈翰修更倾向于后者。倘若叫寇秋知道了,定然觉得对方侮辱了自己社会主义接班人的称号。思想真是太复杂龌龊了,知不知道什么叫做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什么叫做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什么叫做为人民服务!第73章南风馆从良记(九)南风书院的早上是从鸡鸣声开始的。尚未完全从睡梦中醒来的杂役拖着步子懒洋洋去开门,里头的含瓶早已换好了衣物,上下仔细查看盘点。他手中拿着账簿,将昨夜已经核对过的数又重新核了一遍,方才抬起头,同杂役说几句话。有喧闹的声音从门外传进来,锣鼓震天,喜庆热闹的不得了。含瓶将手中的账本放下了,蹙眉向外看了一眼。“这是怎么了?”杂役也朝门外望去,答道:“哦,这是哪家正式定了,正下聘礼呢......”他起身站在门口望了会儿,忽然道:“这好像是沈家的人?”含瓶猛地站起了身。南风书院离大道并不远,他立于门槛上,可清楚地看到那下定的人流。那红色鲜艳刺目的很,扎的到处都是,就像是一根根直刺入进来的刺,一直扎到心头去。含瓶顿了顿,后退一步,将门严严实实掩上了。“关门干嘛?”后头突然传来吞龙的声音,拖长了尾音,带着点惯常的傲气与不屑一顾,伸出手去,一下子将那扇刚被关住的门重新推开了,“不就是下个定么,有什么不敢看的?”习惯了他这脾气,含瓶也只是低低叹了声。“你也总得为爹想想......”“想什么想?”吞龙横眉倒竖,“他总得去看,逃不过!”他们都不曾怀疑段存对沈翰修的用心。段存初入南风馆时,不过十一二的年纪,却已经学得八面玲珑,行事说话宛如成熟大人。他手脚麻利,又勤快,劈柴、烧火、打扫、添茶,样样儿都干,偶尔实在是熬得受不住,困极了,烧沸的茶水将他的小臂烫出一串燎泡,吞瓶也没听到他哭过一声。等含瓶入馆时,段存已经迅速成长为了老板的左膀右臂。他一滴泪也没在人面前掉过。哪怕是有客人见他长得清秀,直接上了手,他也是面上挂着笑,不着痕迹地把人推开了,嘴上还能奉承的人心头欢喜。就这样一个似乎铁打的人,含瓶却在背地中偷偷瞧见他哭过一回。那是他收到一封信的时候。与其说是信,不如说是皱巴巴一张纸。段存识字,悄悄儿地背着人在暗地里看了,随后沉默地又将它塞进了衣襟里。只是原本平直的肩膀慢慢绷紧起来,之后上下抖动着,吞瓶就站在树后,瞥见了他死死咬着嘴唇,只是面前的地迅速浸湿了一小块。直到熟悉后,他才听闻,那是段存那个老乡乡试未过,不得不再等几年。“爹那时怎么没想着自己去念书呢?”含瓶问。青年那时靠在南风馆的栏杆上,馆中的香风极重,铺面而来时,像是只不知名的手,捂住了人的口鼻。段存就垂着眼,望着下面的小倌坐在客人的腿上,调笑着。跳跃的烛火把整个场馆染成了橘红色,垂着的幔帘被夜风高高地吹拂起来,段存举着烟管,只淡淡笑了声。“爹没那个天分,”他说,“学也学不成。”含瓶对此并不信。段存分明是想去学的,他的聪慧灵识也不在任何一个人之下。可段存只是又吸了口烟,吐出一口缭绕的雾,没有再多言。他供着沈翰修一路高上,自己却仍旧待在这南风馆里头,做一个被人厌弃和瞧不起的老鸨。喜好和真心都被一点点磨去了,剩下的只有个被这烟雾凝聚起来的皮囊,勉强成个人形,谁也瞧不见内里的空空荡荡。新帝登基第四年时,段存从一位波斯客人的手中得了个金玉的烟枪。这是他头一回明确表现出自己的喜欢,连用也舍不得用,日日只把那烟枪摆在柜中,珍而重之搁在红木匣子里,拿柔软的绢布包着。“等爹走了,”他眯着眼说,“含瓶,这南风馆就交给你——我旁的都不要,只那一柄烟枪,你给我就好。”含瓶惊讶道:“爹要走?”“哎,”段存把自己惯常用的烟管在扶手上磕了磕,面上浮现出一点笑,“谁不是要走的呢,且等着,待他真的起来了,我也就可以从这地方出去了。”那时的语气、神色,含瓶全都记得一清二楚。可等段存一次夜间出行后,再回来时,他的神色便大相径庭了。含瓶为他开的门,察觉到他的腰间空空荡荡,上头挂着的烟管已经没了。“......爹?”他诧异道,“你这是——”“无事,”许是看出了他的担忧,段存冲着他摆摆手,“我拿掉的,没遭贼。”他一刻也不停地上了楼,不一会儿,那从不舍得用的烟枪被连着匣子一同拿了下来,被段存交与了帮着传东西的杂役。含瓶愈发不解,段存也在许久后才道:“戒了。”“为何?”“......他不喜欢。”说是——一股子风尘的味道。段存那夜偷偷站在沈家的后门前,在面对青年皱着眉吐出的这样的话时,近乎是仓皇无措地闻了下自己身上的味道。的确是风尘的,哪怕他在来之前刚刚沐浴更衣过,那股骨子里的肮脏味儿还是改不了。可沈翰修的身上只有墨香。他的手干干净净,带着书卷味,手指修长,上头连一个茧子都没有。段存偷偷看了眼自己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