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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的行为是共同犯罪行为,但从其内心而言,行为人本不愿意或不完全愿意参与共同犯罪,只是由于受到他人的暴力威胁才参加了共同犯罪。二是在客观上行为人虽然参与了共同犯罪的实施,但是其犯罪行为显得比较消极,缺乏积极主动精神。崔益被迫注射毒品,从而不得不为了毒品而为陈展服务,若崔益不服从陈展的指示,陈展就会囚禁崔益并加以折磨。这时,崔益还假装悲伤地揉了揉眼睛。观看审判的人议论纷纷,真可怜!被逼迫也是无奈啊!之类的声音此起彼伏。顾言有些慌了。他看向坐在被告律师席上的温岐宇。温岐宇没什么表情,手里握着笔偶尔在纸上写几个字,不慌不忙,从容不迫。顾言稍稍松了口气。请被告律师发言。温岐宇慢慢站起来,理了理身上宽大的纯黑律师袍,柔和的声音不紧不慢的响起:我方对原告方的陈述全部反对。本来等着陈展认罪的崔益惊讶的睁大了眼睛。原告方的陈述有违基本事实。温岐宇继续说,崔益是本市著名的黑社会大佬之一,而被告陈展是崔益的小弟。崔益罪行败露后以陈展家人性命威胁,陈展被迫答应替崔益顶罪。原告的眼泪确实很值得同情,温岐宇顿了顿,表情依旧平静,但希望尊敬的审判长不要被同情所左右,希望您能够唯法示裁,还被告公道。谢谢。温岐宇向法官恭敬地低了低头,慢慢地坐下。原告律师,也就是黑道律师陈忍升的脸色很不好看。他之前就听说过温岐宇很难搞,只是没想到居然会在这件案子里对上。而且陈忍升再一次审视温岐宇的表情。看不出什么情绪。陈忍升莫名地有些焦躁。他有一种不好的预感,温岐宇手里一定有什么证据!可是,买通的法庭内部的人说,被告方一直没提供有力证据。是温岐宇决定临时帮助陈展辩护么。在陈忍升思索的时候,证人王以倾已经上庭了。陈忍升只得先放下混乱的思绪,面对王以倾:请问证人,你是否见过被告陈展和崔益单独见面。见过。陈展始终低着头,仿佛对这个答案并不意外。在哪里,具体情形是怎样的?陈忍升终于放松下来。没有证人没有翻供,很好。就算你温岐宇能耐再大,没有证据,什么都没用。陈忍升冷笑了一下。4月20号晚上,我撞见过一次王以倾清了清嗓子,声音有些犹豫,崔益对陈展毕恭毕敬的,陈展要崔益做一件事,崔益说会不会太狠了,陈展当时、打了崔益耳光,还让人、教训他。陈展要崔益做什么?陈忍升有条不紊的让问题层层深入,老练的神情让人信服。他要崔益抓、温律师!声音越来越小。哪个温律师?王以倾缓慢的抬起手,犹犹豫豫地指了下温岐宇。我的问题问完了。陈忍升得意地看了温岐宇一眼,坐下。温岐宇,看你怎么办!第五十八章完作者有话要说:☆、(五十九)我的问题问完了。陈忍升得意地看了温岐宇一眼,坐下。请被告律师提问。温岐宇站起来,表情严肃的发问,请问你在什么地点看见的崔益和陈展见面的?在在总部后山的树林!好。温岐宇低头翻了一下手机,继续问:几点。十点好像是请给出准确的答案!十十一点!十一点,天已经几乎全黑,你是怎么看到的呢?那天那天有月亮,很亮!月亮大吗?你看清楚了吗?很大!我看的、很清楚!哦?温岐宇将手机举起来,上面赫然显示着日历,4月20日,农历初二,没有月亮或者上弦月,即使有月亮,也很小。王以倾,你真的决心做伪证了吗。观审的人沸腾起来。王以倾,你还记得你母亲唯一的愿望吗?你真的希望那变成遗愿吗?陈忍升立刻站了起来:此问题与案件不相关!法官点头:请辩方律师提与案件相关的问题。温岐宇只是谦和地想法官点点头:抱歉,我认为这个问题和本案有很大关系。王以倾,你能告诉法庭,你母亲的愿望吗?戒毒。王以倾艰难的开口,引来众人议论纷纷。你现在做的事情,既违背了你母亲的愿望,又背叛了你的朋友。温岐宇顿了顿,给王以倾思考的时间,你真的要让你母亲的这个愿望成为遗愿吗?或者你真的忍心看着你的朋友因为你对毒品的依赖而入狱?现在,你是否说实话,对我并不重要。对你,最重要。温岐宇目光诚恳,因为你的谎言,你的朋友会入狱,而你,会陷入毒品的罗网万劫不复。他会利用你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真的,就这样堕落下去吗?王以倾沉默。陈忍升屏住了呼吸。我现在就要坐下了。而你到底要不要说实情,全看你。温岐宇缓缓地坐下。是崔益逼我的。王以倾低头。下面议论声四起。他逼我作伪证!我根本没看到什么会面!观看庭审的人议论声大了起来。王以倾怯生生的看向温岐宇,温岐宇鼓励的冲他笑笑。安静!安静!议论声渐小。陈忍升再次站起来,提供了崔益被囚禁折磨留下的伤口的照片;而温岐宇从容不迫的以照片上的伤口不能确定是崔益的,而且照片可以作假给予有力反驳,最后指出,自己被崔益囚禁期间的伤口和照片上的几乎一模一样,进一步质疑了证据的真实性。现在请控方律师做最后陈述。陈忍升此时强装镇定地站了起来:证人的证据证人翻供,其证据已经失去了法律效力原告被陈展胁迫是不争的事实,原告在此案中依旧满足胁从犯的两个特征,请法官明察。请辩方律师做最后陈述。尊敬的法官,证人被胁迫作证已经败露了崔益陷害被告陈展的图谋。若事实不能调查清楚,当疑罪从无。如果大家觉得原告有陷害被告的行为,就应该判定被告无罪。这就是司法公正,就是法律的原则,不容动摇。作为司法工作者,我们更要义无反顾的捍卫法律的尊严。被告最初认罪,是因为崔益以其家人胁迫,如今,被告年仅四岁的女儿还在警方的保护下担惊受怕的惶惶度日,日日期盼着她的爸爸回到她身边!尊敬的法官,请您给出最公正的判决,还被告以公道。谢谢。陈忍升的手忍不住颤抖。全体起立。本案中,原告并不能提供足够证据,根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