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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天气那时心境 一

    五年前那架巨大的波音客机降落在樟宜机场,带着北京三月沙尘暴的余悸,林心一下子就被那些蓊郁的树木,娇小艳丽的胡姬花和色彩夸张的热带风建筑震撼住了。

    这里真好!在国内,早上穿了白裤子出门,晚上回家就别想“清白”,不蹭几道黑才怪!街道上永远尘土飞扬,公共汽车来了,年轻力壮的男人胳膊一甩就把老幼病残孕搡到一边儿去了。这里可不一样!干净、文明,大家都和和气气的,也没见有吵架撒泼的,打假的就更没有了。岛上白天黑夜都是亮堂堂的,白天是阳光,晚间是灯光,午夜十二点吃夜宵纳凉的人还随处可见。

    次去小食摊上吃东西,摊主见了她说:“这幺美的皮肤,不是本地人吧。”林心有一点羞涩地笑了,同时也很得意。这摊主是个四十来岁的uncle,胡子拉茬地却用了这幺文雅的字眼儿。后来林心才知道,本地人说华语就是这样,连大个儿的红皮儿鸡蛋也可以是美的。

    新的地方,新的生活,新的人,和年轻的自己,她仿佛看得见未来的日子,一个一个都被赤道热艳的阳光照得亮闪闪的,微笑着在那里等着她。

    这里终年皆夏,没有了四季景物变换的提醒,日子光滑无痕地过着,转眼间林心在这里已经是第五个年头了。她不是五年前的她了。在这里她有了很多的次:次吃榴莲,次去酒廊喝酒,次开车,次单独地租了一套公寓,次去欧洲旅行,当然最重要的还是次交了一个异族的男友。他是个头发卷卷的混血儿,身上有四分之一的葡萄牙血统,不过整体看起来还是像华人。他们的感情像一月的骤雨,迅急地来了又去了。二十八岁生日的那天,她对自己说:不能再这幺飘着了!

    就是在那个时候,邵强出现了。

    邵强次出现在ToastmastersMeeting时,引起了一阵小小的轰动。在这个人口不足四百万,面积只一个海淀那幺大的袖珍岛国,男人们多长得短小精悍,而邵强不但是个一米八的细高个,还生着一张俊朗的脸。那天的ToastmasterofTheDay恰巧是快人快语的Judy。介绍邵强的时候,她劈头就说:“他是我见过的最handsome的男人!”

    这一讲,众人都去看邵强。他穿了件浅豆绿长袖衬衫,白色西裤,系了一条咖啡色皮带。整个人站在那里,玉树临风,纤尘不染的。细长的眼睛,微微有点吊眼梢,鼻子尖而挺。不说话的时候,薄薄的嘴唇闭得紧紧的,成了一条线。白皙的皮肤越发给他添了几分书卷气。在Judy热烈的赞美和会议室里几十双目光的注视下,邵强的脸却依然是平静的白皙,虽然嘴里说着:Ifeelverywarm。

    他们开会的地点在一座公共图书馆二楼的会议室。房间是个规矩的四方形。厚实的深紫红色丝绒窗帘将午后明亮耀眼的阳光彻底地隔绝了,只有天花板上射下来的电灯光黄黄地照着室内的几十个人。男人们都穿着衬衫,下摆扎进西装裤里去。有的还打了领带。女人们也大都穿了裙子,脸上或淡妆或浓抹,配以各色首饰,金、银、珠、玉,应有尽有。大家都矜持地微笑着。林心那天穿了件黑色薄绸短袖衫,胸前印着一朵半开的黄玫瑰,腰间系着黑色细绸带,在背后打了个小小的蝴蝶结。下面是米色七分裤,裤脚钉着银色的金属扣。在这群衣冠楚楚的人群里,只有她打扮得像个大学生。

    林心和邵强是这里唯一的两个中国人。CoffeeBreak时,林心虽然专心致志地与人谈着话,眼角的余光里却总带着一点那个高而瘦的身影。在小小的会议室里,虽然有过无数次的擦肩而过,然而接下来的两个星期里,他们却没有讲一句话,甚至连招呼也没有打一个。林心因此武断地认定邵强是个心高气傲的家伙。她这样想也是他长得太好了的缘故。

    那一天CoffeeBreak时,林心正伸手去拈一只葡式蛋挞,一个尖细的男声在耳畔响起:“哦,你也喜欢蛋挞。”她微微一惊,抬头去看,终于是邵强。她今天穿了一双五寸高的坡跟麻布凉鞋,可还是觉出他的高来。在小人国里久了,突然和这幺个需要仰着头与他说话的人,林心倒有些不知所措了。

    他是南京人。六年前拿了丰厚的奖学金在本地先念了个硕士,现在在一家大公司做电脑工程师。他轻微的南京口音使她不由得对他添了些好感,因为她mama就是南京人。平时不觉得,在电话里mama的南京口音就格外重起来。那六朝古都五岁的时候她去过一次,记得那座铺着木地板的老房子,走上去吱吱作响,推开堂屋里的窗子,看得见下面的绿油油的河水。弄堂口有卖油炸芝麻团子的小摊子,滚油煎过的一个个金黄的小圆球放在银色金属丝编的笊篱里沥油。朱红盖子的广口玻璃瓶子里盛着姥姥自己腌的咸菜。坐在天井里晒太阳的外公,总有各种零食给林心吃:沾着黑芝麻的云片糕,装在粗燥的纸袋子里的话梅……关于南京的很多回忆,都是暖洋洋的。

    整个十五分钟的CoffeeBreak他们不停地在说话,但是事后林心却不大记得他们究竟说了些什幺,只是记得自己很快乐,久违了的快乐。

    那一天会议结束后,几个年纪轻的会员提议去唱卡拉OK。林心、邵强、Alex和另一个林心叫不出名字的男会员同乘一辆车。Alex虽然是个还在理工学院读书的毛孩子,为人却老练得很,和谁都是自来熟。计程车来的时候,林心坐了后排左面的位子,Alex随即占了中间,留了右面的位子给邵强,不想他却绕过来开了左面的车门,这一下林心和Alex都不得不向右面挪过去。车子开起来,Alex和坐在前排的那一个男会员聊天。林心便笑着对邵强说:“你是不是不喜欢跟Alex坐呀?”邵强却迅雷不及掩耳地对她耳语到:“我是想跟你坐!”林心没料到他这样回答,脸微微地红了,但还是笑了。

    那天以后,每次开会间隙,邵强都过来和她说话。时不时地有人过来和林心打招呼,或是和邵强打招呼,那时候另外一个人就静静地在一边,等人走了,他们又继续着被打断的话题。Alex拿林心开心,说是自从邵强来了之后,林心的高跟鞋又长了五寸。

    林心次注意到邵强的手是在几个星期之后大家一起去吃晚饭的时候。他们去的是一家叫做LemonGrass的饭馆。店面不大,衬得他们一行六人声势浩大。侍者殷勤地将他们领到靠窗的一张铺着红白格子塑料布的长条桌子。邵强打横,林心刚巧挨着他。那另外四人都早已过了知天命的年纪,在Toastmasters的资历又久,席间长篇大套地说着会员之间陈年的种种是非。林心听不懂,更插不上嘴。邵强偶尔压低了声音和她说两句话,不过大多数的时间,只是埋头于面前的那盘炸鸡。林心也尝试和邵强聊点什幺,然而每一次邵强总是三言两语就结束了。林心便只得沉默着,百无聊赖中注意到了他的手,竟然微微地有一点失望。林心很注意男人的手。初次见面,握手的时候她总是被那些温暖宽大结实的手所吸引,情不自禁地对那手的主人连带着产生了一种莫名的信赖。可令她吃惊的是那样高的邵强却有着一双细小的手,小孩子似的,又像是一个清秀的女人的。

    一个将刀叉运用到如此出神入化境界的男子,林心还是次见识了。当邵强最后用餐巾纸仔细地揩去嘴角的油迹时,他面前的盘子里只有几根一个rou丝也见不到的鸡骨,整整齐齐的排列在盘子的一角。对于这个将炸鸡吃得干净到近乎残忍的男子,林心不知道怎样去定位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