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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画吗?”霜晨月想了想,点点头:“我想画的时候自然就画两张。”“很好。”元绝喃喃道,目光却不知道飘像了何处。曾经有一个白衣飘飘的女子,圣洁得让人不敢靠近。他在一片梧桐叶上画了她的)小像,写上他的名字,大着胆子丢进她的院子里。时过境迁,落霞峰顶似乎还回荡着她清脆的笑声,还有他满心的喜悦。他是怎么学会画画的呢?就是在那千百次月光下的临摹中学会的,那深入骨髓的相思快把他逼疯了,只能用画笔倾泻出来。如今身边的小姑娘,单纯可爱又不失谋略,天生就是干大事的料,让他很是满意。元绝叹了一口气,收回缥缈的神思,都过去那么久的事情了,再追究也没有意义了,不过是自己的执念而已。霜晨月静静站在他身边,聆听着他的每一次呼吸,忽然道:“师父,我是不是很弱?”“弱?”元绝看着她,有些不解。“我总觉得,玄霜灵狐的天赋血脉可以更强一些,按照正常的情况,我现在应该可以凭借天赋血脉对战观心境才是。”霜晨月平静地道。这话好大的口气!观心境已经是人类中的顶尖高手了,她一个换骨中境的小姑娘,说出去估计能让人笑掉大牙。但她说得却是实话。天赋血脉之所以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就因为它的稀缺性和珍贵性。有强大的天赋血脉,相当于让你少修行了几百年,可以凭借天赋血脉更好地输出真元,甚至凭借真元数量和质量直接碾压更高境界的对手!但霜晨月感觉到了她的问题,目前和千目境对战她可以勉强胜出,但却要费很大的力气,这明显不符合常理。天下最强的玄霜灵狐血脉,怎么可能区区如此!元绝愣了愣,叹了一口气道:“你都知道了。”霜晨月点头,问道:“师父,到底发生了什么?”元绝想了想,指了指头顶的孔雀。“神魂残缺?”霜晨月咬唇问道,“怎么会这样呢?”元绝叹气道:“玄霜灵狐当年灭族,全部力量倾注于九离珠当中,如今九离珠只有一半。”“师父你的意思是?”霜晨月隐隐猜到了什么,目光也随之看向九离珠。九离珠不言,只是静静地待在那里,俯瞰着天下苍生。“九离珠齐聚之时,你的神魂就可以圆满,也会有真正的实力。”元绝沉声道,“但是在这之前,你必须成为天下第一。”这话好生难为人,但霜晨月毫不犹豫地点了头。不管怎么样,都不能做弱者。作者有话要说: 这一章与楔子开头照应。说实话,楔子是我存稿到这章时候临时加的,所以。。文笔什么的相差比较大。用网页的可以看见归夜的萌版手绘,至于是狐狸还是狼我已经分不清。。。反正不是我画的。顺便,祝小天使中秋快乐!我知道没有人会回我的QAQ☆、美人扇(一)经过几天的筹备,酒者终于落户在九离山山门前。普普通通的一块松木板,上面是元绝遒劲有力的两个大字“酒者”,散发着好闻的松香味和油墨味。店面不大,但就算打一架也是绰绰有余的。店里的装潢一律采用石青色的基调,并不奢华,但很明显是经过仔细的思量的。店的正中间是一个大火塘,周围零零散散摆了几张长桌,屋角堆满了上好的梨花酿。屋内光线有些昏暗,乍一看只能看见跳动的火焰,以及坐在桌前自斟自饮的连烨。霜晨月进店,先是四处看了一圈,很是满意地点点头,坐到连烨旁边,轻巧地接过他的杯子喝了一口。“怎么样?”连烨笑问道。“跟我的想象中一模一样。”霜晨月笑得很是开心,糯声道,“这是我们的第一个店。”连烨揉揉她的脑袋,笑道:“开这店可不容易,送了你师父几坛子好酒,他才答应帮忙写招牌,也答应摆平戒律堂那边。”“开个店还真不容易。”霜晨月感叹道,“幸亏我没有开赌坊。”“你想开赌坊?”连烨笑问道,“这可不是个容易买卖,不仅要有钱,还要有人脉才行。”“是啊。”霜晨月道,“我当时赚了一点钱,倒是有几分心动,不过后来还是放弃了。”“为什么呢?”霜晨月撇了撇嘴,道:“人心的计算太复杂了,连天谕石都可以算错,我又凭什么赚钱呢?”顿了顿,她又柔声道:“而且,虽然是小赌怡情,但是害得别人倾家荡产也不好。”连烨点头笑道:“这个理倒是不错,从新帝登基的那天起,我们连家就已经退出了所有的赌坊了。”“那这次开酒者,珉都有说什么吗?”霜晨月问道。“老太爷没有说什么,兴许认为我们是小孩子的小打小闹罢了,不值一提。”连烨寻思着,笑道,“但是这个消息早就散布到了大陆各地,所以我们的客人应该会不少。”霜晨月摊手,露出一个无奈的表情道:“还是你祖父有见识,本来就是小孩子的玩笑,被他们这么一宣传,估计连谋反的罪名都有了呢。”存在感非常低的账房先生兼掌柜终于忍不住发话道:“好啊,我辛辛苦苦看店,你们两个把酒喝了这许多!”连烨抬眼,随手掷过去一杯酒,竟一滴未洒出来,伴随着他的笑声:“小白,你想喝就喝吧。”路小白一把接过,一饮而尽,翻白眼道:“我现在身兼三个地方的账房了,珉都可没有给我加钱啊。”连烨笑道:“就那么一点小事,好吧,酒者赚的分你四成,怎么样?”路小白敲桌子道:“四成是差不多,但我看你们这德行,估计能倒赔一万两。”霜晨月摇头,忍不住道:“你也太小看连烨了。”“不是吗?”路小白瞟着连烨,道,“我算了算上个月的账,光瑞云楼就亏了三千两。”连烨咳了一声,挥挥手道:“这算正常支出,帝汶那边的店呢?”“那边的还没算,不过赚了大概一万两吧。”路小白道,“虽然有钱,你们也得省点花,钱可不是这么糟蹋的。”连烨的手轻轻在桌沿敲着,想了想,道:“你说的也有道理,不如这里的酒一百两一碗吧。”“一百两?”路小白直接叫出声来,无奈地叹气道,“知道你喜欢与众不同,但也得有人买啊。”霜晨月道:“我当初在帝汶买香粉,就是一百两一盒。”连烨揉了揉怀里小姑娘的脑袋,淡淡道:“既然是来喝酒的,有钱的自然给钱,没钱的就白送他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