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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宽扁,平而弥散。 “是步兵,大约有五六千人。” 程宗扬停顿了一会儿,“好像还混杂有不少骑兵。” 臧修指着另一边道:“那边呢?” 程宗扬看了一会儿,“烟尘尖锐而高,那是一小队骑兵。数量……不超过二百骑,大概是警戒的游骑吧。” 臧修笑道:“行了,你可以出师了。” 为了避人耳目,星月湖众人化整为零,分批前往江州。因为有小紫在,孟非卿把几乎所有的好手,包括臧修、匡仲玉、吕子贞、马鸿……都放在这一组,无论人数还是实力,都是最强的一支。孟非卿和月霜一起,提前他们大概四五日的路程,这会儿应该已经抵达江州。 一路都能看到宋军正源源不断地往西开拨,单是自己遇到的人马,加起来差不多就有五六万人。整个队伍前后绵延超过二百里,这固然是因为在本国境内行军,不用太严谨,同时也表明宋军并不把江州的对手放在眼里。毕竟江州的守军只有两千,而捧日、龙卫两军各有五万人,即使不满员,也有七八万人马。 渡过沅水之后,路上的宋军数量明显增多,为了安全起见,众人避开大路,攀山越岭赶往江州。这一群人都是老江湖,路上遇到麻烦就远远避开,倒也没出什么事。 吕子贞从林中掠出,纵身落在队伍前方,先向程宗扬敬了一礼,然后笑道:“我看见夏夜眼的传令官,这一支应该就是宋军的前锋了。” 夏夜眼是宋军前锋主将夏用和的绰号,据说他双目如电,夜间犹能视物。这次贾师宪出兵,以夏用和为捧日军主将,在这里遇上他的传令官,说明众人终于赶到宋军前面。 程宗扬道:“老臧,你们车行那句话怎么说的?未晚先投宿,鸡鸣早看天。 既然碰见宋军前锋,咱们就先找个地方歇吧。” 众人都无异议,匡仲玉道:“这条路我走过。前面有个荒村能落脚。” 程宗扬看了看方向,“那边有点绕路啊。” 臧修道:“我们兄弟皮厚rou糙的,草窝都睡惯了,可紫姑娘累了一路,总不能宿在野地里吧?” 看到臧和尚担忧的样子,程宗扬气都不打一处来,星月湖这班好汉还真够意思,生生抬了一顶轿子走山路。死丫头这一路脚都几乎没有沾过地,哪儿半点辛苦的? “行啊。大家都不怕绕路,咱们就按老匡说的,去荒村落脚吧。” “是!” 臧修挺胸应了一声。后面四名军士抬起轿子,朝荒村奔去。 村子被山洪冲毁才荒弃的,一半的房屋都倒塌了,村中杂草丛生,到处散落着大大小小的鹅卵石,只有村子的祠堂建在高处,还保持着大致的形状。 马鸿和几名同伴分头进入村子,查看完毕打出平安的手势。臧修等人这才进入祠堂。吕子贞和几名军士扫净浮尘,在堂内搭好帐篷,然后各自在外面找好宿处,留出守夜的人手,开始打水挖灶,埋锅做饭。 程宗扬掀开轿帘,“大小姐,下来吧。” 一阵环佩轻响,一个美妇先下了轿,然后扶着小紫出来。离开晴州不久,泉玉姬接到六扇门总部传来的消息,让她立即赶回长安,汇报郑九鹰遇难的详情。 按程宗扬的意思,泉贱人干脆辞了公务员的职务,来给自己当奴婢就挺好。 但不知道死丫头跟她说了些什么,挥挥手就把她打发走了。 小紫拿出帕子,抹了抹他脸上的灰尘,娇滴滴道:“程头儿,你好辛苦哦。 今晚让阿梦陪你睡,好不好?” “哼哼!哼哼哼哼!” 程宗扬道:“死丫头,你就气我吧!” 从晴州出来有月余时间,一路上自己跟着二十多条精壮汉子同吃同住,真见识了这伙兵痞的嘴脸,一到吃饭的时候,生生都是群活狼,而且这伙兵痞都是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人物,想瞒着他们偷香窍玉比登天都难,再加上臧修等人将来都是自己的手下,即使为了不被自己的兵看扁,程宗扬也只好耐着自己那点心思,活活当了一个多月的和尚。 那伙兵痞对死丫头可照顾得很,轿子就放在祠堂门口,小紫下了轿子便直接进了帐篷。帐篷是用薄羊皮硝制成的,比一般的牛皮帐篷更加轻便,里面丝被、绣枕、锦靠一应俱全,平常只供小紫和梦娘休息,自己连边都摸不到。 “程头儿,” 小紫笑吟吟道:“让他们打盆热水来,人家要洗脚,阿梦也要洗洗身子呢。” 死丫头明知道自己看到吃不到,还变着法子的逗自己。程宗扬扯开喉咙,让外面的兄弟都能听见,“是!在下明白,小姐还有没有别的吩咐?” “想到再叫你好了。” 外面臧修正与鲁子印、吕子贞、匡仲玉等人商量。鲁子印和吕子贞都是中尉军衔,分别担任一排和二排的排长,匡仲玉是一连的专职术者,加上目前已经在江州的三排长少尉俞子元,这几人算是一连的核心。 星月湖大营是三三制,十人一班,三班一排,三排一连,加上连长直属的一个班,一个连总共一百人。谢艺的一营有三个连,满员三百人。整个星月湖大营有两个团,六个正规营,以及两个团部直属营,一共两千四百人。但自从星月湖大营解散,所有军士或是解甲归田,或是隐身江湖,从来没有补充过新兵,孟非卿估计,整个大营大概缺员两成左右。 程宗扬坐下来,“和尚,离江州还有多远?” 臧修道:“今天赶了九十里路,离烈山还有二十多里的路程。再花一天时间过烈山,便进入江州境内,离江州城还有一百四十里,最多三天就能赶到。” 程宗扬这一路算 是见识了他们的行军速度,由于鹏翼社已经被宋国盯上,出于谨慎,众人没有利用鹏翼社现成的车马,而马匹在宋国是重要的军用物资,为了避免节外生枝,渡过沅水之后,众人都是徒步行军,在全员负重的情况下,每天轻松走一百多里,完全是急行军的速度。但考虑到这些人都是特种兵教练的体格,这个速度也不算让人太吃惊,只不过苦了自己这个陪练,每天拉出来跑十趟五公里越野,还连续一个多月。有过这样的经历,什么马拉松、铁人三项,在自己眼里全都是渣。 “商量什么呢?” “从哪里过山的事。” 臧修道:“烈山有两条路,大路平坦但路程稍远,小路近一些,但有几处地方不好走。” “你们的意思呢?” 鲁子印道:“我的意思是走大路。反正现在已经赶到宋军前面,走大路更安全。” 吕子贞道:“我认为走小路,宋军前锋已经抵达此地,以他们的速度,迟则七日,快则五日,便会到江州城下。早一日到江州好早些做准备。” 匡仲玉道:“我也能同意走小路。小路的险峻对咱们这些兄弟们来说算不得什么。万一有事,也比大路容易脱身。” 程宗扬扭头道:“老臧,你呢?” “小路。” 臧修画出烈山的大致走向和两条路径,指点道:“大路可以供骑兵通行,今天遇到的骑兵,很可能和我们同一时间入山。如果走大路,我们再快也快不过他们的战马。相比之下,还是走小路更安全。” 四人发表完意见,都停下来等程宗扬吩咐。 “大伙说得都有道理。不过我看走大路更合适。” 程宗扬道:“咱们是分批行路,每赶到江州一批兄弟,都在报告宋军所在位置。江州那边对宋军的了解,恐怕比咱们更详细。你们觉得一旦知道宋军前锋已经接近烈山,萧少校那只小狐狸会老实在江州等着吗?” 程宗扬指着大路的位置道:“我敢肯定,萧少校在大路派了人。如果我们走大路,能第一时间与他们会合。” 四人一听就明白,星月湖的军士在山中埋伏,目的只有一个:袭扰宋军。四人都是胆大包天之徒,听到有仗可打,顿时笑逐颜开,臧修道:“公子说得对! 明天入山,咱们就走大路!早点和兄弟们见面!” 几人商议完毕,饭蔬也盛了上来。这些年星月湖大营颇有几个跑到饭馆当厨子的,甚至出了两位名动一方的大厨。可惜孟老大百密一疏,只顾着往队伍里塞能打的强手,却忘了派个能做饭的来,结果自己吃了一路糙米煮野菜,不仅味如嚼蜡,而且倒尽胃口。 “干!这是什么?” 程宗扬从菜里拨出一条长长的东西。 “蚯蚓,熟的!” 臧修一筷子挟走,“嘓”的咽了,咂着嘴道:“够肥!” 程宗扬嘴角抽搐了几下,然后扭头一阵干呕。 臧修意犹未尽地说道:“那年在北疆,我跟谢中校追踪真辽军的主力,因为不敢生火,生吃了半个月的活蚯蚓,那滋味……” “死和尚!给我闭嘴!” 程宗扬铁青着脸捧起那碗饭菜,索性闭上眼一阵猛扒。眼不见心不烦,一口气吞完,然后把碗一丢,“饱了!大伙赶紧吃,明天提前一个时辰,寅时就走!” “得令!” 臧修等人风卷残云般一阵狼吞虎咽,然后各自休息。…… 烈山是晋、宋与昭南三国交界的界山,东麓属宋,西麓属晋,向南绵延百余里,越过栖霞山,就是昭南的昆吾城。 六朝各自扩张,国境相邻处,往往是大山大泽之类难以开发的区域。烈山峰峦叠幛,山势高峻,由于雨量充沛,每到春夏之季,山上积雪融化,往往爆发山洪,因此人迹稀少。 山间的道路说是大路,其实只是一些平整易行的地方伐去树木,能供车马通过,平常只有六朝的商人和使节往来,如今江州之战一触即发,行人早已绝迹。 但这时,山岗高处正立着一匹健马,一名短发汉子跨在马背上,鹰隼般的双眼盯着山下的大路。 一股烟尘远远驰来,形状尖锐,凝聚不散,看得出是一队骑兵正疾驰接近。 马上的汉子注视良久,然后将一根铜哨含在口中,吹出一串鸟鸣。 来的是捧日军的轻骑,一共两都,一百六十骑。军使刘宜孙很清楚这意味着什么。骑兵一直是宋军的软肋,与步军每都一百人的配置不同,骑军每都为八十人。表面上看,捧日军有四个军的骑兵,八千骑的数量远远超过其他禁军。但这只是名义上的数字。事实上,即使在最精锐的捧日军,也有一半的骑兵没有马匹可乘,整个捧日军的战马还不足四千匹。刘宜孙常常羡慕北疆那些崇拜苍狼和青天的敌手,他们的军队出动时,往往一人携带三四匹马,而捧日军的骑兵两人才能分到一匹马。 这两个都是捧日军少有的满员骑军都,隶属于捧日左厢第六军。今天黎明,都指挥使郭遵越过指挥使郭逵,叫来刘宜孙和张亢,当面命令他们作为捧日军的先锋,带领部属进入烈山,为大军选择营地。 如果顺利的话,自己就是第一支踏入晋国境内的宋军了。刘宜孙心里涌起一丝激动,然后又省觉过来,有些不好意思地看了看旁边那个脸色冷峻的男子。 张亢比他年龄大得多,曾经当过一任知州,仕途也算顺利,不知为何莫名其妙转了军职,而且还是从最低级的押头作起,离开临安前,才升到副军马使。因为军使临时调任,才得以指挥这一个都,八十名骑兵。 与宋军相似,晋军同样不以骑兵见长。自己的八十骑人马精 良,即使遇敌也可攻可逃。当然,刘宜孙知道自己面临的对手并不是正规晋军,而是星月湖叛军余孽,但星月湖大营全盛时,也仅仅是宋军中不入流的厢军,他们再强能强过自己这支上四军最骁勇的骑兵都? 张亢显然不这样想,离开营地他就主张缓进,尽量保存马力。刘宜孙的理由也很充足,捧日军营地离烈山不足二十里,全速奔驰,半个时辰就能赶到。在山下歇息半个时辰,总比花一个时辰在路上慢慢走合算。 为大军开路,选择驻地,在刘宜孙看来,这是一份唾手可得的功劳。郭遵派遣一个满员都作为协助,领头的张亢军职却比自己低半级,等于是给了他四个都的骑兵让他立功,还没有人来分功劳。 郭遵这样照顾自己,刘宜孙也不敢掉以轻心。参战之前他作足了功课,知道烈山不仅有大路可供骑兵驰骋,而且驻军的营地也是现成的,就在越过烈山中线的晋国一侧,有一片开阔地,可供大军驻营--毕竟他的父亲刘平是郭遵的顶头上司,捧日军左厢的厢都指挥使。刘宜孙所知道的信息,有许多是张亢做梦都想不到的。 但刘宜孙也并没有因此小看张亢。父亲刘平文武双全,为人轻财仗义,刘宜孙也不是一般的纨裤子弟,而且宋国崇文抑武,张亢和自己的父亲同样是进士及第,却弃文从武,让刘宜孙平添了几分敬意和亲近感。 “张大哥,按你说的,在这里歇半个时辰,养养马力吧。” 张亢环顾四周,然后点了点头,喝道:“下马!” 隶属于他的八十骑立即勒住坐骑,翻身跳下马背。刘宜孙的手下纵骑小跑几步,减速后才纷纷下马。 刘宜孙道:“大哥练的好兵,论起令行禁止,举止如一,小弟可差远了。” 张亢笑着说道:“你的兵也不错。” 刘宜孙道:“我听出使晋国的使节说,烈山的山路全长五十余里,可供四马并行。过了主峰之后,有一片平原,因为三溪并流,叫三川口。” 他拿出一幅自己绘制的地图,指点道:“三川口离进山的位置大概有二十里。 如果全速行进,用不了一个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