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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仙子女友】(2)

    2020年9月23日

    林辰点了冰啤,一个人独饮。期间有一些女人从他身边经过,有的萌生搭讪之意,在看见他身上的着装后退却。

    有个女人看着林辰的侧脸,眼光微微颤动,走上前来,却被旁边的姐妹拉住,“哎,你瞎啊,他这样子像有钱吗?”

    “我给他免费。”

    “别说胡话了,换一个吧。”

    酒吧天花板上的霓虹灯光打在林辰脸上,舞池里摇动的人影在他脸上晃动,他身前的啤酒杯一次次的空掉,又一次次的被重新倒满。

    渐渐的,他的眼里有了醉意,脸上染着晕红。

    “放他妈的狗屁!”

    林辰重重一砸酒杯,骂道。

    这两个月里,他从不喜欢喝酒,变成时常买醉。买醉的原因不是喜欢酒的味道,而是世人都说酒能消愁,醉了效果更好,睡一觉,醒来后,天大的事都会忘掉。

    这不知是第几次买醉了,想象中的忘却没有发生,相反,酒精让神经更加脆弱,痛苦顺着神经愈发肆意的蚀弄他。

    虽然砸酒杯的声音不小,但与这哄吵的舞池比起实是微不足道,没有人注意到他,大家仍是各舞各的,各嗨各的,只有靠的近的几人微微侧目,但也很快收回视线。

    在这个时代,人们都见过太多的奇闻异事,他这小小的涟漪,不会被任何人在意。

    这一瞬间,想到这,一种莫名的孤独感像潮水一样很快覆盖他的全身,让他遍体生寒,止不住打了一个哆嗦。

    虽然脑子里清楚,这样喝下去没有好处,但手上的动作却不受控制,仍在不停的掏钱续杯,直到

    口袋只剩下最后两个一毛钱硬币。

    他看了眼掌心,随后尴尬的看向调酒师。

    调酒师也微笑的看着他,对他友好的摇摇头,“朋友,你没钱了,该回家了。”

    他定了定心神,手撑着吧台将身体支起,淡淡的看了眼舞池里的人群,摇摇晃晃的往外面走去。

    出了酒吧,明显的变化是耳朵没那么闹了,眼睛也没那么晕了,空气也变清新了。

    林辰辨了辨方向,向着街头继续摇摇晃晃的走去。

    像他这样喝成一滩烂泥的人这条街上每晚都会有很多,大家都见怪不怪了。

    心里忽然有些后悔,从家里出来,花光仅有的钱,把自己灌成这样,也没有好受些,现在还是要走回去,好像除了更加睡不着,没有一点作用。

    “呵”

    林辰忍不住自嘲的笑了笑,“真傻”

    这条街虽然在贫民窟西城区,但因为确实有独特的酒吧文化,也吸引了不少富家阔少,街上不乏停着一些诸如布加迪威龙、法拉利恩佐、幽灵ccx这样的豪车。

    这些阔少穿金戴银,西装革履,身上西服的质地比女人的发温还要顺滑,打开车门迈出穿着阿玛尼皮鞋的腿的那一刻,便有一堆女人簇拥而来。

    林辰望着这幕,眼中浮起羡慕。

    努力改变命运,但很多人生下来不需要努力,他的命就比别人打拼一百年后的成果还要好。

    没有人不想当人上人,没有人不想手握金钱与权力,林辰也不能免俗,但也正是因为这种“想”,才让人有时会发疯。

    晃着晃着,终于来到了街头,酒吧街的灯光与喧嚣在这里终止,西边投来的月光将他的影子拉的很长。

    他忽然有一种感觉,一种被人暗中窥视的感觉。他猛的朝街道一边看去,空空如也,哪有什么人。

    错觉么?如果是错觉,为何反复如此?

    是的,在秋子失踪后,不知哪一天起,走在街上,他就时常会有这样一种感觉,找不到源头,在后面的日子里,这种感觉出现的越来越频繁,有时候,他甚至能看到一抹白影从眼前闪过,等他再定睛去看,会发现什么都没有,一如今天此刻这样。

    他一定是精神错乱了。

    站在路灯旁,垂着头发呆,街上空无人影。

    桥下的海面波光粼粼,凉凉的海风“沙沙”的刮,偶尔有摩托带着轰鸣的引擎呼啸而过,没有人为他驻足哪怕一秒。

    肩膀颤抖了一下。

    接着是第二下。

    第三下。

    第四下、第五下

    身躯缓缓的蹲下,林辰,没有任何征兆的,又完全在情理之中的,哭了起来。

    泪水打湿了他的眼眶,二十三岁的林辰,这一刻,不在意任何形象,不在意任何目光,完全的,彻底的,哭着,脸被哭花,很丑,很真实。

    其实那些人说错了,酒并不能消愁,能让心里略微不那么痛的,是哭,大哭一场。

    ···

    上午十一点的阳光从窗外打进,林辰终于悠悠醒来。宿醉留下的后遗症就是头要裂一样的痛。花了两分钟适应脑袋的状况,林辰皱眉咬牙把身板从床上挺了起来,看了眼床头的闹钟。

    他的眼光微微颤动。

    看的不是时间,而是闹钟粉色的外壳以及内部hellokitty的图案。

    这是秋子留下的。恋爱两个月后,他们同居了,秋子把自己的一切带来,包括这个粉色的hellokitty闹钟。

    每天早晨的

    七点,都是这个闹钟把他和秋子唤醒。没有工作的时候,他都是九点以后才醒。但自从秋子搬来后,他的生物钟就被女友大人强势的扭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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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嘴角微微扬起,还记得秋子搬进来的第一天,当时不熟练的双手叉着腰,站在他面前,嘟着嘴,用她那好看的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看着他,说,“你自己说了以后要当大工程师的,你必须勤奋!改掉赖床的坏习惯!”

    他当时很想说,“我可没说我要当大工程师,这是你给我定的目标,我只说过把自己的生活搞好些。”

    但那一刻,他被秋子难得显露的可爱吸住了,这句话没能从口中脱出。

    跟秋子恋爱以前,他以为像秋子这样优秀、有品位的女生,应该会喜欢成熟一点的东西,事实是,凡是女生,到了一定年纪,都逃不过奶色的“诱惑”。

    秒钟转的还很流畅,“滴滴答答”,许多回忆跟着纷至沓来。

    每每这个时刻,都是林辰最纠结、最痛苦的时候。一边他希望通过这些带有秋子印迹的东西来回忆与秋子的过往,一边他又无法承受追忆后物是人非的痛。

    纠结了许久,他还是如往常一样让目光在闹钟上驻足许久。

    他捡起丢在床上的衣服开始穿,屋里不是没衣柜,只是随着一件件的把衣服从里面拿出,最后都因为懒得洗,怕弄脏里面秋子的衣服,以及破坏秋子留下的气息,而没再塞回去。

    屋西侧的这个大衣柜,如今挂的都是秋子的衣服。

    他走上前,将衣柜打开来。

    白色的裙子,白色的T恤,白色的连衣裙,白色的热裤

    这里面,白色的东西居多,然后就是奶色,接下来就是蓝色、黑色、黄色

    秋子很喜欢浅色系,所有的东西里几乎看不到深色,牙刷,茶杯,毛巾,衣服,裤子,鞋子一切的一切,几乎都是浅色。若不是林辰要求,恐怕这柜子里根本不会有深色的东西。

    因为蓝色、黑色这些深色的东西,几乎都是文胸、温袜、内裤之类。

    简单的洗了脸,没有刮胡子,也没有打理已经油的反光的头发,出门,往菜场而去。

    虽然西城区的人并不富裕,但地方毕竟有那么大,所以菜场也有好几个,规模都很大。

    他去的是离自己的出租屋最近的一个。

    已经快十二点,菜场里的人仍然很多。

    空气中弥漫着新鲜rou类、蔬果混杂的气味,很吵,只勉强听得见周围人,地板很湿很泥泞,有很多不明的黑色污垢,没走多久,小腿上就被溅了许多鞋跟甩出的黑污点。

    林辰没有看一眼旁边卖鸡鸭鱼rou的这些,直直来到蔬果区的一家。

    摆摊的是个大妈,典型的中年妇女臃肿身材,脸上一直带着和善的笑,系着围裙,身边带着个小男孩。

    她的面前摆满了各式的水果,苹果、梨、哈密瓜等。

    林辰目光锁定在草莓上,还没开口,大妈就看着他笑道,“阿辰,来啦?”

    “嗯,”看着大妈,林辰嘴角终于有了一温笑意。

    秋子很喜欢吃草莓,在时就经常带林辰来这里买草莓。林辰一开始对草莓以及其他的所有水果不感冒,在秋子的熏陶之下,渐渐的也喜欢上了这种酸酸甜甜的味道。有时秋子不拉他,他自己也会主动到大妈这。在秋子离开之后,他的这个习惯也没变,相反,三天一袋草莓,更雷打不动了。

    因为嘴里的鲜红色软.rou,除了酸酸甜甜,还有恋人的味道。

    大妈轻车熟路的挑了一袋草莓,都是卖相很好的,递给了林辰,笑道,“两斤,放冰箱,够你吃好久了!”

    “谢谢,”林辰伸手到口袋掏钱。

    “哎!”大妈伸手拦住,“不用,你最近也紧的很,先欠着,以后再给就行。”

    “那怎么行,你这里小本买卖”

    大妈摆摆手,“别多说别多说,行了,你还买点什么吗?”

    “不了,没什么心思,”林辰摇摇头。

    大妈思考片刻开口,“秋子还是没信么?”

    林辰摇摇头。

    大妈叹息一声,“你说这么大活人,怎么说不见就不见了呢,这些干警察的也真是,平常拿着工资装着大爷,真出事了啥忙也帮不上,我——”

    “妈!”小男孩叫道。

    “啊?”大妈看向他。

    “别说了”小男孩扯扯大妈的袖子,轻声道,指了指旁边神情逐渐低落的林辰。

    ···

    坐在桥边上,林辰一颗一颗吃着草莓,鲜红的软.rou在舌间化开,弥漫开的是苦涩。

    以前很多时候,买了草莓,秋子都是带他到这坐着吃。

    热恋中的情侣对刺激的追求近乎本能,一次他叼了一颗草莓在嘴里,对旁边的秋子扬了扬,秋子脸上染起一抹红霞,低着头道,“你别,别在这耍流氓”

    林辰有意打趣她,“你不吃我就自己喂你。”

    “你别老那么色,我都答应你学舞蹈了,”秋子又往旁边缩了缩。

    “好吧”声音带着失落的,林辰默默将口中的草莓嚼碎咽下,随后继续机械

    化的吃了起来,没有再说话,没有再动作,任谁都看的出赌气了。

    桥边时常有人经过,提着菜篮,带着小孩,形形色色。

    桥下是贯通全华海的名河——尘河的一个分支所化的小河流,有老翁划着竹排在河面上拾着垃圾。

    菜场很热闹,天上阳光很好,耳边风声正静。

    然后林辰眼前一黑,秋子含着草莓吻上了他的嘴。

    伴随草莓的清凉、芳蜜的唇软在他蜜间荡漾开时,他的心也渐渐化了。

    ···

    回去的路上,人群忽然爆出一声惊呼,一群人指着天上道,“天哪,那是什么东西?鬼吗?”

    林辰望向天空,清澈如洗,没有什么东西。也许之前有什么东西,但他沉浸在自己的情绪中,并没有留意。

    人群越聚越多,看来刚才很多人都看到了。

    有人道,“什么鬼不鬼的,大白天能闹什么鬼?”

    “那闪过去的黑影你没看到吗?”

    “你眼花了吧?”

    “大家都看到了,大家都眼花?”

    那人沉默了。

    最近这样的怪事,其实很多。不知道是什么东西被引爆了一样,生活中各种奇怪的事如雨后春笋般纷至沓来。不是哪天雷达检测到外星人,就是什么怪兽吃人,还有工厂莫名爆指,什么平日难得一闻的怪事都有,大多都很离谱,没有一点依据,比如怪兽吃人,这世上怎么可能会有怪兽吗?外星人也不可能有,就像在编故事一样,多的以致于林辰也见怪不怪了。

    不过虽然心里不相信,但一种玄乎的恐惧氛围还是笼罩在了林辰头上,生活中仿佛充满了危险,一切事情好像都不似表面那么简单。

    林辰将自己的这种变化归结于秋子失踪导致的他的心理障碍,就像几乎每天都有一次的有人在盯着他的幻觉。

    有时候会有某个疯狂的人在大街上大喊什么“有怪人,有怪人”,最后都会被警察抓走,若真有什么怪人怪兽,新闻怎么会不播报呢?国家总得为人民人身安全着想,将事情真相透露好让民众提防吧?

    林辰觉得大概是当今社会压力一年比一年大,将这些人的精神都压垮了。

    现在二十五岁青年就被要求有车有房,能不崩溃才怪,想到这,他忽然有些理解那个疯子。也许有一天,他也会变得像那人一样吧。

    至少如今他身上有精神失常的迹象。